主权项 |
1.一种浓缩液体组含物(a),包括 (a1)1至80重量%的选自下式之2-羟基二苯醚的杀微生 物活性成分, 其中 Y为氯或溴, Z为SO2H、NO2或C1-C4烷基, r为0至3, o为0至3, p为0或1, m为0或1,及 n为0或1;及 (a2)20至99重量%的下式之单羟醇, 其中 Y为-O-(CH2)m-OH, m为1至3;或其混合物。2.一种浓缩液体组合物(b),包 括 (b1)5.1至30重量%的选自下式之2-羟其二苯醚的杀微 生物活性成分, 其中 Y为氯或溴, Z为SO2H,NO2或C1-C4烷基, r为0至3, o为0至3, p为0或1, m为0或1, n为0或1, 酚衍生物, 基醇,及 四铵盐, (b2)0至80重量%的磺酸盐, (b3)1至60重量%的C1-C11单羧酸或C3-C12二-或-多羧酸; (b4)0至90重量%的C2-单-或C3-C4-二羟醇或其混合物,及 水至100%,其必须存在成分(b2)或(b4)之一。3.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之浓缩液体组合物,其中浓缩液体 组合物(a)包括 (a1)20至70重量%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所定义之 杀微生物活性成分, (a2)30至70重量%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中所定义之 单羟醇。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液体组合物,其 包括 (b1)10至30重量%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中所定义之 杀微生物活性成分, (b2)0至80重重%的磺酸盐, (b3)1至60重量%的C1-C11单羧酸或C3-C12二-或-多羧酸; (b4)0至90重量%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中所定义之 单-或二羟醇或其混合物,及 水至100%。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液体组合 物,其中成分(a1)或(b1)具有下式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液体组合物,包括 (b1)10至30重量%的式(1)之杀微生物活性成分, (b2)0至80重量%的磺酸盐, (b3)1至60重量%的C1-C11单羧酸或C3-C12二-或-多羧酸; 及 (b4)0至90重量%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定义之单- 或二羟醇,及 水至100%, 其必须存在成分(b2)或(b4)之一。7.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6项之液体组合物,包括 (b1)15至25重量%的式(1)之杀微生物活性成分, (b2)10至70重量%的异丙苯磺酸盐, (b3)10至50重量%的乳酸, (b4)5至75重量%的1,2-丙二醇,及 水至100%。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液体组合 物,其为作为化粧品中的抗微生物活性成分。9.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液体组合物,其为作为家 庭用品中的抗微生物活性成分。10.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或2项之液体组合物,其为作为硬和软表面的 抗微生物活性成分。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 液体组合物,其中液体组合物为用于人类皮肤。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液体组合物,其为作为 化粧品及冡庭用品的防腐剂。13.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或2项之液体组合物,其作为织物的消毒剂。1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液体组合物,其为作为 皮肤和硬表面之污剂或消毒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