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非黏性组合物,其包含液体介质,经填充氟聚合物和聚合物黏合剂,其中该经填充氟聚合物包含被氟聚合物粉所至少部份囊包住之无机填料粒子。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氟聚合物系可熔融处理制造者。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组合物,其中该氟聚合物包括至少一种选自PFA,FEP和ETFE之中的氟聚合物。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氟聚合物为不可熔融处理制造者。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氟聚合物包括PTFE或改质PTFE。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无机填料包括至少一种选自下列所成组合中之一者:玻璃薄片,玻璃珠粒,玻璃纤维,碳化矽,矽酸锆,氮化矽,云母,氧化铝,和氧化锆。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包含重量比例为15:85至30:70的该经填充氟聚合物和该黏合剂。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液体介质包括选自N–甲基咯酮,丁内酯,芳族溶剂,和醇之中的至少一者;且该黏合剂包括选自聚,聚醚,聚苯硫醚,聚醯亚胺,和聚醯胺醯亚胺所成组合中的至少一者。9.一种制造具有无光面饰的模塑橡胶物件之方法,其包括用包含一经填充氟聚合物和聚合物黏剂之组合物涂被模子表面,其中该经填充氟聚合物包括被一氟聚合物粉末所完全地或部份地囊包住之无机槙料粒子;其中该组合物于施加到模子表面时,于喷布和硬化之后产生平均粗糙度Ra为1至15微米之表面轮廓。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其中该模塑物件包括鞋子的鞋底外部。11.一种涂被基材,其在至少一表面上具有厚度15微米至100微米的涂被组合物且其具有平均粗糙度为1至15微米的表面轮廓,其中该涂被组合物包括一经填充氟聚合物和聚合物黏合剂,其中该经填充氟聚合物包括被一氟聚合物所至少部份地囊包之无机填料粒子。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基材,其中该基材包括一制造模塑橡胶物件所用之模子。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或12项之基材,其中该模子具有1至15微米之Ra値。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涂被基材,其中该基材包括选自铝,碳钢和不锈钢之中的至少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