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具有灯座(2)之放电灯(1),其包括: —一个放电管(3),其壁围绕着一种可离子化之填料 , -电极(4,5a-5f),其中至少一个电极(4)配置在放电管(3 )之内部(即,内部电极)且至少有一些电极(5a-5f)配 置在放电管(3)之外壁(即成为外部电极), -至少一条外部电流外线(9), —一个灯具足部(7),至少一个内部电极(4)经由此灯 具足部(7)而与至少一个外部电流引线(9)气密式地 相连接,此放电灯(1)之特征是: .放电灯(1)具有一个固定元件(14),利用此固定元件( 14)使灯座(2)固定于灯具足部(7)上, .在灯座(2)和放电管(3)之外壁之间设有一种间距。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放电灯,其中该间距至少 是1mm。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放电灯,其中该固 定元件是浇注物质(1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 放电灯,其中浇注物质(14)只覆盖灯具足部(7)之一 部份区域。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或第4项之放电灯 ,其中浇注物质(14)是由以下各种材料之一所构成: 陶瓷黏合剂、环氧树脂或氧化铁水泥。6.如申请 专利范围第1或第4项之放电灯,其中灯具足部是以 压挤式密封件(7)构成。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 放电灯,其中可离子化之填料含有稀有气体,例如, 氙、及/或卤素或氟化物以便产生准分子(Excimeren)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放电灯,其中外部电极 (5a-5f)之电流引线(10a-10f)是与一种围绕此放电灯纵 轴之电性导线(11)相连接。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 之放电灯,其中该导线(11)是一种与放电灯之纵轴 成同心方式而配置之金属环(11)。10.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9项之放电灯,其中该金属环(11)之直径至少是 外部电极(5a-5f)之一和至少一个内部电极(4)之间之 距离之二倍。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放电灯, 其中该导线是以金属圆板构成,其具有凹口以便容 纳灯具足部。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放电灯, 其中该金属圆板之外部直径须选择成够大,使此金 属圆板可完全覆盖此灯具足部和灯座之间的固定 元件。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放电灯,其中灯 座(2)在其远离此灯之末端处转换成一种凸缘(16)。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放电灯,其中此灯含有 一种萤光层。15.一种具有放电灯及电路配置之系 统,此放电灯包括 一灯座且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14项中任一项所 述者,此电路配置是用来操作此灯。16.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5项之系统,其中此电路配置是用来以脉波 驱动方式使有效功率耦合至放电灯中,且各别之有 效功率之耦合输入作用是藉由中止(pause)时间而互 相隔开。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具有凸缘式灯座之放电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