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芳香剂容器(二) |
摘要 |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芳香剂容器(二),特别是指一种外观造型设计具有创作性及新颖性者。按,一般家庭卫浴空间或公共卫生设施,为求气味品质能保有芳香,在其开放空间内附设有可容置芳香剂容器用品已是普遍趋势;而芳香剂容器既成常设之设备,对于其外观的要求也相对增加,本案创作人即设计一造型饶富现代感之芳香剂容器,增添卫浴空间的视觉多样性。首先,请参阅所有附图所示,本创作之整体造型大致以一筒状构成,,该筒状之顶部设置有一盖体,该盖体上布设有复数个大小不一支通气孔,沿该盖体之环周形成有呈波浪状之饰板,使该顶面呈现出优美线形的立体感,而该底面以童心圆方式构成有多数个环形饰带,使该底部呈现多样的变幻式样,使整体展现优美曲线造型。综观上述,本创作不论从任何角度观之,整体造型以优美柔滑立体造型为设计主要元素,进行巧妙的安排,显示了多变又俐落之设计感,且本案申请前未见于刊物及公开使用,符合新式样专利申请要件。 |
申请公布号 |
TW449363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08.01 |
申请号 |
TW089303971 |
申请日期 |
2000.06.12 |
申请人 |
蔡承洲 |
发明人 |
蔡承洲 |
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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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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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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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恽轶群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
主权项 |
一种如附图所示『芳香剂容器(二)』之形状。图 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所示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所示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七图所示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
地址 |
台北巿永兴路一段三十二巷三弄三号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