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灯
摘要 本发明揭示一种具有金属塑胶罩之汽车头灯,该罩具有电气连接部构造为接点凸缘(16、17),根据本发明,在各情形中,该两个接点凸缘(l6、17)具有凹槽(16c、17c),其中在各情形中,自该灯泡所导引出来之电源引线(12、13)以焊接来固定到对应之接点凸缘(16、17),更进一步地,接点凸缘(16、17)配备用于穿引电源引线(12、13)进入个别凹槽(16c、17c)内之装置,而灯帽具有至少一个凹部(l8),用于实施凹槽(16c、17c)所配置之电源引线焊接到接点凸缘(16、17)之目的。
申请公布号 TW442824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6.23
申请号 TW088120783 申请日期 1999.11.29
申请人 电灯专利代理公司 发明人 罗兰德瑞特勒;优威肯堤;威尔乐卡斯特
分类号 H01J5/62;H01K1/46 主分类号 H01J5/6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巿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电灯,具有灯帽、透明灯泡(10)及该灯泡所包 围之至少一个发光装置,其中: -该灯具有至少两条电源引线(12.13),自该灯泡(10)引 出用于供给电源到该至少一个发光装置(11); -该灯帽具有用于该灯泡(10)之金属(14a、14b、14e); -该灯帽具有塑胶罩部(15),其提供有该灯之电气连 接部(16.17),而且其中锚定该夹持器(14a、14b、14e); 及 -该电气连接部(16,17)构造为至少两个金属接点凸 缘(16.17),其在各情形中以电气导电方式连接到该 电源引线(12.13)之一。 其特征在: -该至少两个接点凸缘(16.17)在各情形中具有凹槽( 16c、17c),其中在各情形中以焊接来固定该电源引 线(12.13)到该对应接点凸缘(16.17); -该接点凸缘具有用于穿引该电源引线(12,13)进入 该个别凹槽(16c,17c)之装置(16f,17f);及 -该灯帽具有至少一个凹部(18),其用于实施在该凹 槽(16c,17c)内所配置之电源引线(12,13)来焊接到该接 点凸缘(16.17)的目的。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 灯,其中在各情形中用于穿引之该装置具有用于各 凹槽(16c、17c)之两个辐板(16d、17d),其侧向限定该 凹槽(16c、17c)、该辐板(16d、16e;17d,17e)中至少其一 之面对该凹槽(16c、17c)的边缘提供斜面(16f、17f)。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电灯,其中该两个辐板(16 d、17e;17d、17e)之面对该凹槽(16c、17c)的边缘提供 有斜面(16f、17f)。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电灯, 其中该两个辐板(16d、16e;17d、17e)具有不同之长度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电灯,其中该较短之辐 板(16e、17e)具有比该较长之辐板(16d、17d)更窄的宽 度。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电灯,其中该电源引 线(12.13)在各情形中以焊接来连接到该较短之辐板 (16e、17e)。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灯,其中该 电源引线(12.13)具有弯角端(12a、13a),焊接到接点凸 缘(16.17)。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灯,其中该 至少一个凹部(18)配置在该夹持器(14a,14e,14b)内。 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表示根据本发明之灯范例较佳实施例及反 射罩(reflector)局部剖面的图示;及 第二图表示于第一图所示灯之一部份灯帽的横剖 面图。
地址 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