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灯具结构(二)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照明灯具结构(二),系由本体、二侧板、门板、灯具组与机电组组合构成,本体系由同一组模具所抽制成型而具相同规格尺寸之双基框藉插设夹板并组构成,并视需要填加中介板即能以最经济且最快速方式成型出各种宽度主框;侧板则系利用原既已成型有基本构造之长条铝板材视主框实际尺寸大小再稍以加工铣裁即可获得尺寸相符之侧板并焊固在主框侧边,免除传统无法灵活变化尺寸致模具与设备费用高之缺点;此外,主框背侧成型有鸠尾槽与T形槽,可视现场工地环境需求不同而采鸠尾槽或T形槽钩挂在墙上之固定扣钩或螺杆螺头,即能轻易、迅速且稳固地将其组装固定或拆卸于隧道墙上。
申请公布号 TW441745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6.16
申请号 TW087219037 申请日期 1998.11.18
申请人 台湾日光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徐焕铭
分类号 F21V21/00 主分类号 F21V2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樊贞松 台北巿仁爱路四段三七六号十三楼之一;王云平 台北巿仁爱路四段三七六号十三楼之一
主权项 1.一种照明灯具结构(二),包括有一本体、二侧板、一玻璃门板、一灯具组与一机电组,其中:本体,系由二相同之对称基框并合构成,各基框相邻侧边成型有C形夹条而能以一夹板插入二相对应之二C形夹条中初步并合,再将二基框接合处予以点焊而结合;此外,各基框底侧外侧面另朝外成型有鸠尾槽与T形槽;侧板,系由预先成型有预定数目脊条与沟槽之长形铝板材铣削裁切而成所构成,并焊接于本体二侧边。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照明灯具结构(二),其中若二基框间之间距较大,可另在间隙处填塞一中介板并予以点焊固定之。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一种照明灯具结构(二),其中在中介板点焊固定后可再填灌矽胶。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一种照明灯具结构(二),其中在基框在相异于C形夹条之另侧成型有护条,俾当中介板点焊固定后可填充矽胶于此时二相对应之二护条间。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照明灯具结构(二),其中侧板之沟槽系可供防水封条圈绕填塞于其中。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结构之立体外观图。第二图:系本创作单一基框结构之立体外观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中本体结合结构之一种组合立体示意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中本体结合结构之另一种组合立体示意图。第五图:系本创作本体组合结构之侧视图。第六图:系本创作侧板与本体结合之立体示意图。第七图:系本创作一种固定方式之结构示意图。第八图:系本创作另一种固定方式之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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