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水及水溶液吸收剂及制法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可吸收水和水性液体的粉末状交联聚合物,其系由经聚合,不饱和,含酸基单体所形成的,该单体系以中和到至少50莫耳%程度存在者,该聚合物可视需要更含其他可与该含酸基单体共聚合的单体以及水溶性聚合物,该聚合物系由经部份中和到相对于该含酸基单体部份达5-30莫耳%程度的酸性聚合单体所形成者。该聚合物具有高持留性,在压力下的高液体吸收性,高膨胀压力,及低含量的可溶性成份。本发明更有关一种制造该聚合物的方法及其作为吸收体液的卫生物体和伤口敷料,电流传导和传光电缆之中的成份,作为土壤调理剂,为包装材料中的成份及用于活性物质控制释放的储存材料中之成份。
申请公布号 TW434265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5.16
申请号 TW085109126 申请日期 1996.07.26
申请人 斯塔克豪森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 发明人 格特.达门;莱玛.佩普木勒
分类号 C08F20/00 主分类号 C08F20/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市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可吸收水和水性液体的粉末状交联聚合物,其系由下列成份所形成的:a)55-99.9重量%的至少一种经聚合的不饱和可聚合之含酸基单体,其系以中和到至少50莫耳%的程度之盐形成存在的;b)0-40重量%可与a)所述单体共聚合的经聚合不饱和单体;c)0.01-5.0重量%的至少一种交联剂;及d)0-30重量%的水溶性聚合物;其中成份a)-d)的含量和为100重量%;该聚合物的特征在于其系由经部份中和到相对于含酸基单体部份为5-30莫耳%程度之酸性已聚合单体所形成的,及在于其具有-至少25克/克聚合物之对0.9%NaC1水溶液的持留値,-在50克/平方公分压力下至少25克/克聚合物的液体吸收容量,-在20分钟后至少700克,相对于1克聚合物的膨胀压力,1-16小时后,3.5-10重量%的最大可溶物含量,及-2.0克的最大再湿量。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具有至少30克/克聚合物之对0.9%NaC1水溶液的持留値,在50克/平方公分压力下至少27克/克聚合物的液体吸收容量,及在20分钟后,相对于1克聚合物至少850克的膨胀压力。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聚合物,其中该持留値为至少33克/克该相对于1克聚合物的臌胀压力为至少100克。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在20分钟后具有少800克的膨胀压力,及在于其在2小时后,具有相对于20分钟后的値为20%的最大压力减低値。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具有在16小时后为3.5重量%的最大可萃取部份。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合物,其特征在于该水溶性聚合物为合成聚合物或共聚物及/或天然聚合物及/或天然聚合物的衍生物。7.一种制备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聚合物之方法,其特征在于制备具有相对于总溶液为30重量%的最大单体含量之水溶液;在聚合之前,用硷将不饱和,可聚合的含酸基单体(a)中和到5.0-30莫耳%程度;于5-30℃温度下,以化学起始剂及/或UV-照射起始且于绝热状态下继续自由基聚合反应;将所得聚合物凝胶磨后再磨细,并用硷中和使得该聚合物含有至少50莫耳%含量的已聚合,经中和之含酸基单体单位;将该聚合物凝胶乾燥到剂<10重量%的水含量;及将乾燥且经研磨过的聚合物置于140-240℃范围内的温度下与至少一种对酸基具反应性的双官能或多官能交联剂反应。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中:该单体中和到10-20莫耳%程度。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中:在8-15℃温度起始。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系用烯烃不饱和,可聚合的一元及/或二元羧酸作为该不饱和,可聚合的含酸基单体(a)。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方法,其中:该单体(a)为丙烯酸。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除了含酸基单体(a)之外,也使用其他的水溶性,不饱和,可聚合单体(b)。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方法,其中:该单体(b)为丙烯醯胺,甲基丙烯醯胺,N-烷基化(甲基)丙烯醯胺,N-甲醇基(甲基)丙烯醯胺,N-乙烯基醯胺,N-乙烯基甲醯胺,和N-乙烯基乙醯胺,和N-乙烯基-N-甲基乙醯胺,N-乙烯基N-甲基甲醯胺,乙烯基咯烷酮,以及(甲基)丙烯酸羟烷基酯,及聚乙撑乙二醇单烯丙基醚的(甲基)丙烯酸酯,和聚乙撑乙二醇的烯丙基醚。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不溶于或微溶于水中的单体(b)之用量为相对于总单体量的高达10重量%。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方法,其中:该单体(b)为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酯、乙酸乙酯及苯乙烯。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其中:该单体(b)为丙烯酸乙酯及丙烯酯甲酯。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磨细操作系用有末端断裂器板的挤压机进行的,该板的开口具有2-20毫米之直径。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其中:该直径为5-15毫米范围。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方法,其中:该直径为8-13毫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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