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及其零件
摘要 本发明系提供一种「显示装置及其零件」,在台座上使用线状光源,将文字、图形及记号等以立体或平面表现,同时可以反覆使用,构造简单廉价,低耗电量,又不必软焊接,可用于室内装饰及教材之安全性显示装置者,其系将显示文字之电场发光纤维〔EL〕各嵌入A橡皮端子(3),将芯电极(2b)插入台座(10)之贯通孔(10a)及B橡皮端子(4),而贯通台座(10)之芯电极(2b)之突出自由端再折弯对准凹部(4c),以使外侧电极(2a)透过导电橡皮(3a),直接接触于第一导电部材(12a),又芯电极(2b)则透过导电橡皮(4a)接触于第二导电部材(12b),以导通供电用接头(6)。
申请公布号 TW431118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4.21
申请号 TW088110691 申请日期 1999.06.25
申请人 速霸陆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清水广
分类号 H05B33/00 主分类号 H05B3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谢颖青 台北巿敦化南路一段二四五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显示装置」,系具备一台座与至少一具有两个电极之线状光源,而此显示装置系使上述线状光源发光,上述台座须具备一组导电部材,又将上述线状光源至少一电极插入台座之贯通孔或缝隙,并且至少一电极则接续在导电部材,为其特征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该台座系具备与上述第一导电部材相对之第二导电部材,而前述光源其中之一电极插入台座之贯通孔或缝隙中,并与前述第二导电部材电气接续,而另一电极在前述台座之表面,以电气接续第一导电部材。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台座将导电部材分为绝缘部材层及积层构造。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在贯通孔及缝隙之周边内系露出导电部材,使电极经由导电性部材、导电性弹性部材或导电膜等接触导通部付以接触导电部材,作电气接绩。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导电性弹性部材系具有供上述线状光源电极通电用之孔。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线状光源系由固定部材之固定钩所支持,而透明固定部材之嵌合爪则插入台座之贯通孔。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线状光源之端部嵌合于透明固定部材之固定环,而固定部材之嵌合爪则插入台座之贯通孔。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上述线状光源系一种电场发光纤维。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显示装置」,其中,在配置线状光源之台座表面可设防紫外线之透明防护盖。10.一种「显示装置之台座」,系至少支持一个以上之线状光源,此台座包含第一、二导电部材,在第一、二导电部材之间及表面各设有绝缘部材,并且台座制设复数个贯通孔或缝隙。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显示装置之台座」,其中,上述导电部材在贯通孔或缝隙之两边须部份露出,此供光源电极露出之贯通孔须设至少一组以上之接触导通部材。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显示装置之台座」,其中,上述接触导通部材系为导电性弹性部材。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显示装置之台座」,其中,上述线状光源系由固定部材之固定钩所支持,而透明固定部材之嵌合爪则插入台座之贯通孔。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显示装置之台座」,其中,上述线状光源端部嵌合于透明固定部材之固定环,而固定部材之嵌合爪则插入台座之贯通孔。15.一种「显示装置之线状光源接续构造」,系在线状光源之芯电极或外侧电极与供电用导电部材之贯通孔彼此间设有导电性弹性部材,以作电气接续。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显示装置之线状光源接续构造」,其中,上述弹性部材系为导电性环状橡皮端子。17.一种「显示装置之线状光源接续构造」,系将两支线状光源之芯电极伸出端制成扁平状,以经由导电性弹性部材接续另一线状光源之外侧电极。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显示装置之线状光源接续构造」,其中,上述伸出端系以固定套筒支持。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显示装置之线状光源接续构造」,其中,上述伸出端具有嵌合爪孔,供固定套筒之嵌合爪卡固。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发明第一实施例「显示装置」之分解图。第二图系第一图「显示装置」组立状态之部分断面图。第三图系本发明线状光源电场发光纤维电极部分断面图。第四图系本发明接触用A橡皮端子及B橡皮端子之平面图及中央断面图。第五图系本发明固定用固定钩与固定环之中央断面图。第六图系本发明第二实施例「显示装置」之分解图。第七图系第六图「显示装置」组立状态之部分断面图。第八图系本发明第三实施例「显示装置」之部分断面图。第九图系本发明第四实施例「显示装置」之部分断面图。第十图系本发明第五实施例「显示装置」之部分断面图。第十一图系本发明第六实施例「显示装置」之部分断面图。第十二图系第十一图局部放大之断面图。第十三图系本发明第七实施例电场发光纤维之正面图。第十四图系第十三图所示接续构造之纵断面图。第十五图系如第十三图、第十四图所示使用不同颜色电场发光纤维接续状态之断面图。第十六图系本发明第八实施例「显示装置」之断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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