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调元五味精制品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禽畜肉类和粮食烹饪时匹配的调元五味精制品,其特征在于它由牡蛎15—20份,干姜7—10份,丁香7—10份,薤白7—10份,枸杞子7—10份,芡实15—20份,白芷7—10份,肉桂8—12份,韭菜子10—12份,大茴香7—10份组成的粉状物,用无纺布包装,与食品煮制,通过人体五脏吸收,不仅可调节品味,还可增强生理功能,达到健身作用,该制品色香味美,无异味,原料易得,纯天然可食药用中药。 | ||
申请公布号 | CN128956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04.04 |
申请号 | CN00109508.0 | 申请日期 | 1996.04.29 |
申请人 | 刘贤忠 | 发明人 | 徐宝源;刘贤忠;安宝华;李静涟 |
分类号 | A23L1/221;A23L1/333;A61K35/78 | 主分类号 | A23L1/221 |
代理机构 | 三高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凤英 |
主权项 | 1、调元五味精制品,其特征在于它由下列组分制成(用量为重量份):牡蛎15-20份 干姜7-10 丁香7-10份 薤白7-10份枸杞子7-10份 芡实15-20份 白芷7-10份 肉桂8-12份韭菜子10-12份 大茴香7-10份。 | ||
地址 | 116021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柳华街6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