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穿皮及超声药物透入组合治疗之装置及其治疗用途
摘要 本发明系关于一种组合治疗方法,其系采用TTS并同时先以超音波处理、再于无超音波下仅用TTS处理,其启始作用时间上仅有些微的或毫无延迟。此种治疗形式特别适用于治疗剧痛或慢性疼痛。文中并说明其适当的装置及此药物之适用范围。
申请公布号 TW418100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1.11
申请号 TW088118981 申请日期 1999.11.01
申请人 洛曼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柏哈德.汉恩;汤玛士.希礼
分类号 A61M37/00 主分类号 A61M3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于穿皮治疗之内含穿皮投药用活性化合物的药剂,包括a)起始期,其间经超音波处理后,此穿皮投药用活性化合物的皮肤渗透率因而增加,及b)其后较长时间,其中未再以超音波处理,传送穿皮投药用活性化合物并透过皮肤,其间之改善包括低皮肤渗透率的穿皮投药用活性化合物。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剂,其中此药剂是穿皮治疗系统(TTS)。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药剂,其中TTS是具压力敏感性的胶黏剂层。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药剂,其中TTS是多孔层。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药剂,其中TTS是水凝胶层。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剂,其中起始期延续1至约180分钟。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剂,其中起始期以延续1至约60分钟较佳。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剂,其中起始期以延续1至约30分钟尤佳。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剂,其中起始期以延续1至约10分钟特佳。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剂,其中进行超音波处理时之频率介于20kHz及10MHz。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剂,其中进行超音波处理时之频率以介于40kHz及1MHz较佳。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剂,其中进行超音波处理时之频率以介于800kHz及1MHz尤佳。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剂,其中进行超音波处理时之强度介于0.01及3.0W/CM2。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剂,其中穿皮治疗系用于治疗疼痛。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剂,其中具有低皮肤渗透率之穿皮投药用活性化合物系为止痛剂。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剂,其中活性化合物系选自包括:吗啡、海洛因、吗啡衍生物、二氢吗啡衍生物、氢化吗啡酮、氧可酮、吗啡烷衍生物、左吗南、叔丁啡、麻药类、麻药、酮本米多(ketobemidone)、薄荷酮、左薄荷酮、马散痛;芬太奴及其衍生物、苯并吗啡烷衍生物、戊一氮八圜、苯胺基环己烯基衍生物及麻定(tilidine)。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药剂,其中并另外添加可改进超音波传输的药剂。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药剂,其中可改进超音波传输的药剂是水溶性接触胶。19.一种穿皮治疗装置,包括a)内含低皮肤渗透率之活性化合物的穿皮治疗系统(TTS),及b)超音波源。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装置,此外并内含改进超音波传输的药剂。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装置,其中改进超音波传输之药剂是水溶性接触胶。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装置,其中TTS内含具压力敏感性之胶黏剂层。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装置,其中TTS含多孔层。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装置,其中TTS含水凝胶涂层。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装置,其中具有低皮肤渗透率的活性化合物系为止痛剂。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装置,其中活性化合物系选自:吗啡、海洛因、吗啡衍生物、二氢吗啡衍生物、氢化吗啡酮、氧可酮、吗啡烷衍生物、左吗南、叔丁啡、麻药类、麻药、酮本米多 (ketobemidone)、薄荷酮、左薄荷酮、马散痛;芬太奴及其衍生物、苯并吗啡烷衍生物、戊一氮八圜、苯胺基环己烯基衍生物及麻定(tilidine)。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装置,其中产生超音波之频率系介于20kHz至10MHz。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装置,其中产生超音波之频率以介于40kHz及1MHz较佳。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装置,其中产生超音波之频率以介于800kHz及1MHz尤佳。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装置,其中产生超音波之强度介于0.1及3W/CM2。
地址 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