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珍珠岩尾砂制作的玻璃墙地砖 | ||
摘要 | 用珍珠岩尾砂制作的玻璃马赛克及墙地砖,特点是利用废弃尾砂作主要原料,并选加数种辅料,配料比为:尾砂10~100份,方解石0~35份,纯碱5~15份,硝酸钠1~10份,氟化钠2~15份,萤石5~20份,高硅膨润土0~25份。本发明充分利用了废物,每m<SUP>2</SUP>原料成本比采用硅砂类原料平均降低了1.5元,该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利用该废尾砂能制作各种彩色玻璃马赛克、墙地砖、釉面砖和各种玻璃器皿。 | ||
申请公布号 | CN1057748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0.10.25 |
申请号 | CN97109806.9 | 申请日期 | 1997.04.15 |
申请人 | 建平县平板玻璃厂 | 发明人 | 曹驰;孙志祥;李明华 |
分类号 | C04B33/16 | 主分类号 | C04B33/16 |
代理机构 | 朝阳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卜海慧;丁忠民 |
主权项 | 1、用珍珠岩尾砂制作的玻璃墙地砖,其特征是采用废珍珠岩尾砂为主要原料,并选加方解石、高硅膨润土、纯碱、硝酸钠、氟化钠、萤石辅料,按照一定配比投料,于900~1500℃温度下熔融再压延成型,配方组份(按重量计)为:珍珠岩尾砂 10~100份纯 碱 5~15份硝 酸 钠 1~10份氟 化 钠 2~15份萤 石 5~20份方 解 石 0~35份高硅膨润土 0~25份 | ||
地址 | 122400辽宁省建平县叶柏寿镇建平县平板玻璃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