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气态排放物的处理 |
摘要 |
反应室(2)是内燃机尾气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反应室(2)内是电极(3和4),电极之间配有一个活性材料床(5),尾气通过该床排出。在放电的情况下,由于施加在电极(3和4)上的电压作用,活性材料(5)便会对尾气中氮氧化物的还原过程起催化作用,而且还可除去尾气中的烃。 |
申请公布号 |
CN126973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0.10.11 |
申请号 |
CN98808952.1 |
申请日期 |
1998.08.26 |
申请人 |
AEA技术公众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S·I·哈尔;F·温特博特姆;M·因曼;D·L·塞加尔;D·雷波尼;J·T·肖克洛斯;R·A·莫尔甘;A·R·马丁 |
分类号 |
B01D53/32;B01D53/94;F01N3/08;B01J19/08 |
主分类号 |
B01D53/32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卢新华;钟守期 |
主权项 |
1.一种含有氮氧化物的气态介质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如下操作过程:将气态烃通过一个反应系统,该系统包括一个透气性等离子体增强的第一氧化材料的反应床,该材料中包含一种在非热型等离子体存在下具有氧化性质的介电材料;在该反应器上施加一个足以在反应器床材料间隙的烃中建立起等离子体的电势,因此而产生等离子体活化的烃,然后使等离子体活化的烃和气态介质的混合物与第二材料接触,该材料在等离子体活化的烃存在下适合于对氮氧化物还原成氮的还原过程进行催化。 |
地址 |
英国牛津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