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蜜胺树脂纤维之使用及以蜜胺树脂纤维及聚对苯二甲酸伸烷基酯纤维为基础之绝缘材料
摘要 一种使用蜜胺树脂纤维之方法,一种包括下列之绝缘材料:a)自5至95重量%蜜胺树脂,及b)自5至95重量%聚对苯二甲酸伸烷基酯纤维;及有关其制法。
申请公布号 TW507217 申请公布日期 2002.10.21
申请号 TW087120035 申请日期 1998.12.03
申请人 巴地斯颜料化工厂 发明人 汉斯柏纳;克尔欧特
分类号 H01B3/00 主分类号 H01B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使用经改质蜜胺树脂纤维作为及用于绝热及/或隔音材料之方法,该蜜胺树脂纤维可由包括下列之缩合混合物获得:(A)自90至99.9莫耳%之包括下列之混合物:(a)自30至99.9莫耳%蜜胺,及(b)自1.0至70莫耳%通式I之经取代蜜胺:其中X1.X2及X3各选自-NH2.-NHR1及-NR1R2,但X1.X2及X3不全为-NH2,及R1与R2独立选自羟基-C2-C20-烷基、羟基-C2-C4烷基-(-C2-C4-烷基)n,其中n为1至5,及胺基-C2-C12-烷基;或通式I之混合物,及(B)占(A)及(B)之自0.1至10莫耳%之选自未取代或经选自C1-C9-烷基及羟基取代之酚类、经两个或3个酚基取代之C1-C4-烷类、二(羟苯基)及其混合物之化合物,与甲醛或甲醛供应化合物,该蜜胺对甲醛之莫耳比系在1:1.15至1:4.5之间。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系与聚对苯二甲酸伸烷基酯一起使用。3.一种呈具有10至150g1-1密度范围之垫片形式之绝缘材料,包括:a)自5至95重量%蜜胺树脂纤维,b)自5至95重量%聚对苯二甲酸伸烷基酯纤维。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绝缘材料,进一步包括c)达30重量%其他纤维,及/或d)达20重量%添加剂。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或4项之绝缘材料,其中蜜胺树脂纤维系经改质且可由包括下列之缩合混合物制得:(A)自90至99.9莫耳%之包括下列之混合物:(a)自30至99.9莫耳%蜜胺及(b)自1.0至70莫耳%通式I之经取代蜜胺:其中X1.X2及X3各选自-NH2.-NHR1及-NR1R2,但X1.X2及X3不全为-NH2,及R1与R2独立选自羟基-C2-C20-烷基、羟基-C2-C2-C4烷基-(-C2-C4-烷基)n,其中n为1至5,及胺基-C2-C12-烷基;或通式I之混合物,及(B)占(A)及(B)之自0.1至10莫耳%之选自未取代或经选自C1-C9-烷基及羟基取代之酚类、经个或3个酚基取代之C1-C4-烷类、二(羟苯基)及其混合物之化合物,与甲醛或甲醛供应化合物,该蜜胺对甲醛之莫耳比系在1:1.15至1:4.5之间。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或4项之绝缘材料,其中聚对苯二甲酸伸烷基酯纤维b)系选自聚对苯二甲酸伸乙酯、聚对苯二甲酸伸丁酯及其混合物之群组。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绝缘材料,其中聚对苯二甲酸伸乙酯纤维b)为具有含聚酯芯及共聚酯鞘之芯/鞘架构。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绝缘材料,其中该双成分纤维b)之芯熔化温度系在200至300℃间,较好在230至280℃间之范围,及鞘之熔化温度在80至150℃间,较好在100至130℃间之范围。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绝缘材料,其中该双成分纤维b)之个别纤维直线密度在1至20dtex范围,较好在2至15dtex范围。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绝缘材料,其中该双成分纤维b)之个别纤维直线密度在1至20dtex范围,较好在2至15dtex范围。11.一种制造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或4项之绝缘材料之方法,包括:i)成分a)、b)及视情况之c)及/或d),视情况预处理后,予以混合物,视情况梳毛并平舖成垫片,ii)使垫片加热至介于100及300℃间,及iii)变柔软之垫片视情况切割成适宜大小及/或包覆。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成分b)为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至9项任一项所述之芯-鞘双成分纤维及步骤ii)中之温度系高于鞘之熔化温度但低于芯之熔化温度。
地址 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