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去除马尾松毛虫幼虫毒素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去除马尾松毛虫幼虫毒素的方法,是将幼虫处死后用0.5~2%的稀盐溶液浸泡2~5小时,过滤并收集幼虫,置于70~85℃处理5~7小时。小鼠急性毒性试验表明,处理过的松毛虫幼虫属于无毒标准。本发明毒素去除工艺简单、易操作且成本较低,为松毛虫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
申请公布号 CN101352208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1.28
申请号 CN200810032129.5 申请日期 2008.08.22
申请人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发明人 刘高强;魏美才;王晓玲;牛耕耘
分类号 A23L1/015(2006.01) 主分类号 A23L1/015(2006.01)
代理机构 长沙市融智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颜勇
主权项 1、一种去除马尾松毛虫幼虫毒素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幼虫处死:将幼虫置于密闭容器中,通入乙醚处死或于-10℃下5小时冻死;2)稀盐液处理:用0.5~2%的稀盐溶液将幼虫浸泡2-5小时,过滤并收集浸泡后的幼虫;3)加热处理:将幼虫置于70~85℃加热处理5~7小时。
地址 410001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