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
摘要 方式的照明装置具备:半导体光源,在小于480 nm波长的范围内具有发光波峰;以及萤光体,受到从所述半导体光源放射的光激发,放射480 nm以上的波长的光。并且,在将从所述半导体光源放射的光、与从所述萤光体放射的光合成而得的放射光的光谱中,在610 nm以上且小于650 nm的波长范围内具有发光波峰。进而,650 nm以上且780 nm以下的波长范围中的放射能量相对于600 nm以上且小于650 nm的波长范围中的放射能量之比为35%以下,色域面积比超过100%。
申请公布号 TWI535067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21
申请号 TW102110144 申请日期 2013.03.22
申请人 东芝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石渡朋子;渡边美保;西村洁
分类号 H01L33/48(2010.01) 主分类号 H01L33/48(2010.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叶璟宗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半导体光源,在小于480nm波长的范围内具有发光波峰;以及萤光体,受到从所述半导体光源放射的光激发,放射480nm以上的波长的光,在将从所述半导体光源放射的光、与从所述萤光体放射的光合成而得的放射光的光谱中,在610nm以上且小于650nm的波长范围内具有发光波峰,650nm以上且780nm以下的波长范围中的放射能量相对于600nm以上且小于650nm的波长范围中的放射能量之比为35%以下,色域面积比超过100%,其中,所述萤光体在610nm以上且小于650nm的波长范围内具有至少2个所述发光波峰,短波长侧的所述发光波峰的温度变动比长波长侧的所述发光波峰的温度变动小。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