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防爆液化气钢瓶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液化气钢瓶,它是在钢瓶体内设置抑爆材料,瓶体内设置抑爆材料的空间,大于或等于瓶体容积的百分之九十五,抑爆材料在瓶体内所占据的空间,小于或等于瓶体容积的百分之一点七。这样就克服了由于瓶内氧气的存在,当钢瓶遇到明火时,瓶内气体燃烧,导致钢瓶爆炸,给使用者造成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缺陷。 | ||
申请公布号 | CN2328857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9.07.14 |
申请号 | CN97245044.0 | 申请日期 | 1997.12.03 |
申请人 | 魏连滨 | 发明人 | 魏连滨 |
分类号 | F17C13/12 | 主分类号 | F17C13/12 |
代理机构 | 青岛市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邢雪红 |
主权项 | 1、一种防爆液化气钢瓶,它包括一个瓶体,其特征在于在瓶体内设置抑爆材料,瓶体设置抑爆材料的空间,大于或等于瓶体容积的百分之九十五,抑爆材料在瓶体内所占据的空间,小于或等于瓶体容积的百分之一点七。 | ||
地址 | 266100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3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