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防爆液化气钢瓶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液化气钢瓶,它是在钢瓶体内设置抑爆材料,瓶体内设置抑爆材料的空间,大于或等于瓶体容积的百分之九十五,抑爆材料在瓶体内所占据的空间,小于或等于瓶体容积的百分之一点七。这样就克服了由于瓶内氧气的存在,当钢瓶遇到明火时,瓶内气体燃烧,导致钢瓶爆炸,给使用者造成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缺陷。
申请公布号 CN2328857Y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7.14
申请号 CN97245044.0 申请日期 1997.12.03
申请人 魏连滨 发明人 魏连滨
分类号 F17C13/12 主分类号 F17C13/12
代理机构 青岛市专利服务中心 代理人 邢雪红
主权项 1、一种防爆液化气钢瓶,它包括一个瓶体,其特征在于在瓶体内设置抑爆材料,瓶体设置抑爆材料的空间,大于或等于瓶体容积的百分之九十五,抑爆材料在瓶体内所占据的空间,小于或等于瓶体容积的百分之一点七。
地址 266100山东省青岛市小水清沟3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