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
摘要 一种按照电视节目内容控制电视节目观看的方法,涉及使用一个辅助的数据频道发送指示性、暴力、灾难等内容的级别的代码。把这些代码装入一个宽屏幕信令(WSS)信号中,并在接收机对它们进行检测。通过输入相应的代码给接收机编程。这些代码表示可允许的或者被禁止内容,该接收机按照发送的代码可使显示消隐并使声音消失。还描述了一个系统、节目源、和接收机。
申请公布号 CN1217849A 申请公布日期 1999.05.26
申请号 CN98800139.X 申请日期 1998.02.12
申请人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J·R·金霍尔恩;S·J·杰梅斯
分类号 H04N7/08;H04N7/16 主分类号 H04N7/08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勇;王岳
主权项 1.允许被授权人依据节目内容禁止电视节目或其一部分的声响和/或视觉显示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ⅰ)分类电视节目的整个内容和/或瞬时内容;ⅱ)产生代表被分配的类的码字;以及ⅲ)在与代表节目的电视信号多路复用传输的一个宽屏幕信令信号(WSS)中插入该码字。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