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戒烟漱口水及其制备方法 | ||
摘要 | 一种戒烟嗽口水,它是由酸梅草蒸馏液、硝酸银电解液的上清液和纯净水接比例配制而成,酸梅草蒸馏液由于品酸梅草回软加明矾揉搓经蒸馏而得,硝酸银电解液由硝酸银溶液经电解,沉淀分层取上清液而制得,将三种液体合并、经消毒成成品,漱口后再吸烟时口中有一种强烈的苦味,能持续5—10天时间没有想吸烟的意识,5—10天再漱口一次可达到长期戒烟的目的,对60多位不同程度的吸烟者进行的试验,均达到同样的戒烟效果。 | ||
申请公布号 | CN1207289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9.02.10 |
申请号 | CN98110411.8 | 申请日期 | 1998.08.18 |
申请人 | 苗继禧 | 发明人 | 苗继禧;苗亮 |
分类号 | A61K7/16 | 主分类号 | A61K7/16 |
代理机构 | 枣庄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戴振科 |
主权项 | 1、一种戒烟嗽口水,其特征是:它由下列体积份数的液体配制而成(单位:毫升)酸梅草蒸馏液 95-105硝酸银电解液 0.8-1.2纯净水 1000 | ||
地址 | 277100山东省枣庄市公胜街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