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排气再燃烧设备
摘要 一种排气再燃烧设备,该设备针对燃气轮机输出的下降设定汽轮机输出的运行极限范围,在燃气轮机输出急剧下降时在该范围内降低汽轮机输出。另外,把运行极限范围内的任意线设定成汽轮机输出自动返回线,仅在此线上降低汽轮机输出。采用本发明,即使在燃气轮机输出急剧下降时,也能不闯入不平衡区地降低汽轮机输出。
申请公布号 CN1174927A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3.04
申请号 CN97111579.6 申请日期 1997.05.16
申请人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发明人 池田启
分类号 F01K23/08;F02D25/00 主分类号 F01K23/08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陈健
主权项 1.一种排气再燃烧设备,该设备包括吸入空气并压缩之的压缩机、使压缩空气和燃料燃烧以生成燃烧气体的燃烧器、由燃烧气体驱动的燃气轮机、使来自所述燃气轮机的排气气体与燃料燃烧以产生蒸气的锅炉以及由来自所述锅炉的蒸气驱动的汽轮机,其特征在于其中包括:在所述燃气轮机的输出下降之际,在预定的运行极限范围内降低所述汽轮机的输出的控制装置。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