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发光装置之高跟鞋跟构造
摘要 本创作是关于一种具发光装置之高跟鞋跟构造,包含有:一本体,具一腰部,及一自腰部顶端往后延伸之顶部,该腰部在与顶部交接处具一端面,自该腰部顶面往下凹设一容置槽;一可透光之跟部,设于该顶部与腰部之间,与该本体共同形成一鞋跟;一发光装置,包含有:一电池、一振动开关以及至少一发光体,其中该电池及振动开关系设于该容置槽中,该发光体则设于该端面,使其光线可由跟部穿出。
申请公布号 TW325647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1.21
申请号 TW086202551 申请日期 1997.02.18
申请人 峰晖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义燿
分类号 A43B23/24 主分类号 A43B23/2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廖德英 台中巿四川路二十三号四楼
主权项 1.一种具发光装置之高跟鞋跟构造,包含有:一本体,具一腰部,及一自腰部顶端往后延伸之顶部,该腰部在与顶部交接处具一端面,自该腰部顶面往下凹设一容置槽;一可透光之跟部,设于该顶部与腰部之间,与该本体共同形成一鞋跟;一发光装置,包含有:一电池、一振动开关以及至少一发光体,其中该电池及振动开关系设于该容置槽中,该发光体则设于该端面,使其光线可由跟部穿出。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发光装置之高跟鞋跟构造,其中在该端面设有凹槽,供该发光体容置。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具发光装置之高跟鞋跟构造,其中该凹槽与该容置槽系相连通。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具发光装置之高跟鞋跟构造,其中该凹槽与容置槽之水平断面呈T形。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是本创作实施例之正视图。第二图是本创作实施例之侧视图。第三图是本创作实施例之顶视图。第四图是沿第一图中4-4剖线之剖视图。第五图是沿第三图中5-5剖线之剖视图。
地址 彰化县社头乡新厝村永兴路三十之三十五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