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四物相克扑克牌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的是一种四物相克扑克牌,每副扑克分红桃、黑桃、方块、梅花四种,每种均从A、2、3……K,为13张牌,共52张牌,52张扑克牌上,从A到K牌各设1条成语,并且它们在同一张牌的红桃、黑桃、方块、梅花四种图案上,分别以“虎”、“鸡”、“虫”、“木”字开头,虎、鸡、虫、木构成轮回相克的关系。它具有可学中华成语的功能,从而使扑克更具趣味性且有文化气息。 | ||
申请公布号 | CN1168809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7.12.31 |
申请号 | CN97106941.7 | 申请日期 | 1997.04.22 |
申请人 | 李新轩 | 发明人 | 李新轩 |
分类号 | A63F1/02;G09B19/22 | 主分类号 | A63F1/02 |
代理机构 | 江苏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沈根水 |
主权项 | 1、四物相克扑克牌,每副扑克分红桃、黑桃、方块、梅花四种,每种均从A2、3......K,为13张牌,共52张牌,其特征是52张扑克牌上,从A到K牌上各设1条成语,并且它们在同一张牌的红桃、黑桃、方块、梅花四种图案上分别以“虎”、“鸡”、“虫”、“木”字开头或含该字,虎、鸡、虫、木构成轮回相克的关系。 | ||
地址 | 210008江苏省南京市高楼门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