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视觉识别的光学元件 | ||
摘要 | 一种可视觉识别的光学元件,特别是安全元件,它包括一个带一个具有特别漫反射功能的视面的截体和一个局部设置在其上的金属化层,其特征在于:载体(10,28,36)的视面(12,34)具有两个带不同漫反射率的载体区(14,16;30,32;40,42),其中每一个分区(18,24,26)或者每两个载体区(14,16;30,32;40,42)的多个分区(38)被金属化,在一掠射角区域(α)之外的视向内的金属化层的反射率(σM)小于或基本上相应于在较高反射率(σT>)的载体区(14,30,40,54,64)的反射率并且大于或基本上相应于在较低反射率(σT<)的载体区(16,32,42,56)的反射率。 | ||
申请公布号 | CN1157595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7.08.20 |
申请号 | CN95194987.X | 申请日期 | 1995.08.31 |
申请人 | 雷恩哈德库兹有限公司;德意志联邦银行 | 发明人 | 维尔纳·赖因哈特;于尔根·赫尔曼;托马斯·施坦格 |
分类号 | B42D15/10 | 主分类号 | B42D15/10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郑修哲 |
主权项 | 1.一种可视觉识别的光学元件,特别是用于赋值件如钞票、信用卡、证件或支票或者其它要保护的物体的安全元件,它包括一个带一个具有特别漫反射功能的视面的载体和一个局部设置在载体视面上的金属化层,该金属化层具有一个在掠射角内发金属光泽的表面,其特征在于:载体(10,28,36)的视面(12,34)具有两个带不同的反射率、特别是漫反射率的载体区(14,16;30,32;40,42),其中每一个分区(18,24,26)或者每两个载体区(14,16;30,32;40,42)的多个分区(38)被金属化,在一掠射角区域(α)之外的视向内的金属化层的反射率(σM)小于或基本上相应于在较高反射率(σT>)的载体区(14,30,40,54,64)的反射率并且大于或基本上相应于在较低反射率(σT<)的载体区(16,32,42,56)的反射率。 | ||
地址 | 联邦德国菲尔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