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一种提供服务给由第二换接系统所服务之客户的方法,该服务由一个资料区块所定义,且被授予至由第一换接系统上之第一终端埠所服务的客户,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经由第二终端埠而非该第一终端埠,将由该第二换接系统所服务之该客户连接至该第一换接系统;及以该资料区块来定义连接至该第二终端埠之服务,使得在与该第二终端埠之连接上所接收的通话控制信号,控制如接收在该第一终端埠上之通话控制信号的其它连接。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定义包含:接收与该第二终端埠连接上之信号,该信号包含资料信号用以识别由该第一终端埠所服务之该客户。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该信号进一步包含资料信号用以要求授权,以接收授予至由该第一终端埠所服务之该客户的该服务。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定义包含:提供通话处理区块给该第二终端埠;及以用于识别该资料区块之资料使该通话处理区块初始化,而定义由该第一终端埠所服务之该客户的服务。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一客户记帐,该客户被记帐以便与该第一终端埠连接,该第一终端埠用于由该第二终端埠起始的连接。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延伸与该第二终端埠之连接至第三终端埠;及进一步将定义由第四终端埠所服务之客户的服务之另一资料区块与延伸后的连接相连结,其中在该延伸后的连接上所接收的通话控制信号,控制如接收在该第四终端埠上之通话控制信号的其它连接。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一客户记帐,该客户被记帐以便与该第四终端埠连接,该第四终端埠用于由该延伸后的连接起始之连接。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该进一步连结包含延伸该连接至相同或另一换接系统之该第四终端埠。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包含:在服务被授予至由该第二换接系统所服务之该客户的同时,将该服务授予至另一客户。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其中由该第二换接系统所服务之该客户具有两个通话物,且其中将该服务授予至该另一客户包含:由第二换接系统所服务之该客户授予该服务至第二通话物。11. 在一种换接系统中,用以提供服务至由另一换接系统所服务之另一客户的装置,该服务定义于该系统的资料区块中并被授予至由该系统之第一终端埠所服务的客户,该装置包含:用以接收来自第二终端埠上之另一客户的通话之装置;及响应用以接收该通话之该装置,以该资料区块来定义将该通话连接至该第二终端埠之服务的装置;其中在该通话连接上所接收的通话控制信号,控制如在该第一终端埠上所接收的信号之进一步连接。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装置,其中用以定义服务之该装置进一步包含:用以接收在该通话连接上之信号的装置,该信号包含资料信号用以识别由该第一终端埠所服务之该客户,及资料信号用以要求授权,以接收定义于该资料区块中之服务。图示简单说明:图1是一个解说申请者发明的基本运作的方块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