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电池控制系统
摘要 本案提供一种光电池(光阀)控制系统,其包括第一(振荡)电路及第二(共振)电路,第一电路由低电压电源供电并包括一感应线圈之主绕组,第二电路包括该光电池以及该感应线圈之副绕组。该第二电路包括该副绕组之电感以及该光电池,且该感应线圈提供该主绕组与副绕组间一弱耦合。该共振电路提供一大过压系数及高度稳定性,且本发明所提供之结构促进了控制系统尺寸之有效降低。
申请公布号 TW299533 申请公布日期 1997.03.01
申请号 TW084104017 申请日期 1995.04.24
申请人 格拉弗贝尔公司 发明人 皮耶.文兹;尚–法兰可斯.汤玛斯
分类号 H03L3/00 主分类号 H03L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 一种光电池控制系统,该系统包括一由低电压电力来源供电之第一电路,第一电路包括一振荡器以及一感应线圈之主绕组,该系统更包括一第二电路,第二电路包括该光电池及前述感应线圈之副绕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二电路系一共振电路,包括该副绕组之电感以及该感应线圈所提供于该主绕组与副绕组间之弱耦合。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光电池系直接连接于该副绕组,且该感应线圈实质上提供该共振电路之全部电感。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感应线圈包括一磁铁心,其提供于该磁铁心所形成之磁性电路中磁通量传输所需之磁阻。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磁铁心包括一位于磁性线路径之气隙。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磁铁心中之气隙至少为0.1毫米。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磁铁心之气隙至少为0.2毫米。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该感应线圈之主绕组及副绕组无互相重叠。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主绕组系围绕于一磁铁心之一部分,而该副线圈系围绕于该磁铁心之另一部分。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主绕组之匝数小于100。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主绕组包括10至80匝。1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主绕组包括40至80匝。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副绕组包括140至300匝。1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感应线圈之耦合系数小于0.7。1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感应线圈之耦合系数小于0.5。1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跨于光电池之电压可藉由调节施加于该主绕组之能量脉冲尺寸而调整。1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该系统包括至少一自该第二电路至该第一电路之回授线。1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或一回授线调整第二电路中之电压,俾持续确保光电池处于暗状态所需之跨越光电池之电压。1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或17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或一回授线调整作用于第一电路振荡器之频率,俾确保第二电路之操作频率持续地处于共振频率。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第二电路包括至少一平行于该光电池之电容器。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第二电路包括与该光电池平行之二个或更多个相互串联之电容。2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第二电路之共振建立了第一电路中之振荡,因此决定了该系统之操作频率。2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该系统系由至少一侦测落于光电池入射光线感光光元件所调整。2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该系统包括二感光光元件,一个位于可监测来自车辆后部光线之处,而另一个则用以监测周围之光程度。2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光电池系属组合一分散微粒之液体悬浮物,该等悬浮物可因应一电场而变方向,进而改变光线穿过该悬浮物之传输率。2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光电池系一机动车后视镜之一部分。2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该系统系设于后视镜之壳体内。2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光电池控制系统,其中该感应线圈包括一铁心,该铁心之尺寸配合于该车辆后视镜之壳体内。图示简单说明:图1系本发明控制系统用于机动车之一电路图。图2系本发明感应线圈之截面图。图3系不同于第二图截面之视图,本图之截面系取图2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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