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延伸装置
摘要 一种延伸装置,其系结合使用于一电脑设备,其包含:一延伸装置本体,装设于该电脑设备外部,且一第一元件设置于该延伸装置本体内部;以及一枢转式连接装置,用以连接该延伸装置本体与该电脑设备,该枢转式连接装置系可相对于该电脑设备枢转,并可使该延伸装置本体藉由该枢转式连接装置而相对于该电脑设备枢转,俾使该电脑设备得藉由该延伸装置本体,而令该第一元件结合使用于该电脑设备。
申请公布号 TW299844 申请公布日期 1997.03.01
申请号 TW085203489 申请日期 1996.03.07
申请人 宏獃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政勋;储昭明
分类号 G06F1/16 主分类号 G06F1/1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 一种延伸装置,其系供结合使用于一可携式电脑设备,其包含:一延伸装置本体,供装设于该可携式电脑设备外部,且一第一元件设置于该延伸装置本体内部;以及一连接装置,用以供连接该延伸装置本体与该可携式电脑设备,俾使该可携式电脑设备得藉由该延伸装置本体,而令该第一元件结合使用于该可携式电脑设备。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可携式电脑设备系可为一笔记型电脑。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笔记型电脑系包含一液晶显示幕,以及一电脑主机。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延伸装置本体系连接于该液晶显示幕壳体边缘。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延伸装置本体系为一活动摺边。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活动摺边系可为一音箱。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第一元件系为一喇叭单体。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活动摺边系可为一显示面板。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第一元件系为一显示装置。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显示装置系可为一电量显示装置。1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显示装置系可为发光二极体。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连接装置系可为一拉力弹簧,该拉力弹簧之两端系分别固定于该延伸装置本体与该电脑设备。1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连接装置系可为一扭力弹簧,该扭力弹簧之两端系分别固定于该延伸装置本体与该可携式电脑设备。1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延伸装置本体更包含一卡钩。1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可携式电脑设备更包含一卡槽,用以卡接该卡钩。16.一种延伸装置,其系供结合使用于一可携式电脑设备,其包含:一延伸装置本体,供装设于该可携式电脑设备外部,且一第一元件设置于该延伸装置本体内部;以及一枢转式连接装置,用以供连接该延伸装置本体与该可携式电脑设备,该枢转式连接装置系可相对于该可携式电脑设备枢转,并可使该延伸装置本体藉由该枢转式连接装置而相对于该可携式电脑设备枢转,俾使该可携式电脑设备得藉由该延伸装置本体,而令该第一元件结合使用于该可携式电脑设备。1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可携式电脑设备系可为一笔记型电脑。1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笔记型电脑系包含一液晶显示幕,以及一电脑主机。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延伸装置本体系连接于该液晶显示幕壳体边缘。2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延伸装置本体系为一活动摺边。2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活动摺边系可为一音箱。2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第一元件系为一喇叭单体。2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活动摺边系可为一显示面板。2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第一元件系可为一显示装置。2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显示装置系可为一电量显示装置。2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显示装置系可为发光二极体。2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枢转式连接装置系可为一拉力弹簧,该拉力弹簧之两端系分别固定于该延伸装置本体与该可携式电脑设备。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枢转式连接装置系可为一扭力弹簧,该扭力弹簧之两端系分别固定于该延伸装置本体与该可携式电脑设备。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延伸装置本体更包含一卡钩。3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所述之延伸装置,其中该可携式电脑设备更包含一卡槽,用以卡接该卡钩。31.一种可携式电脑装置,其系包含:一电脑本体,其包含一机壳,以及一输入/输出埠;一延伸装置本体,装设于该机壳表面,且一第一元件设置于该延伸装置本体内部;以及一枢转式连接装置,用以连接该延伸装置本体与该电脑本体,该枢转式连接装置系可相对于该电脑本体枢转,并可使该延伸装置本体藉由该枢转式连接装置而相对于该电脑本体枢转,俾使该电脑本体得藉由该延伸装置本体,而令该第一元件结合使用于该电脑本体。3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电脑本体系可为一笔记型电脑本体。3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笔记型电脑本体系包含一液晶显示幕,以及一电脑主机。3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延伸装置本体系连接于该液晶显示幕壳体边缘。3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延伸装置本体系为一活动摺边。3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活动摺边系可为一音箱。3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第一元件系为一喇叭单体。3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活动摺边系可为一显示面板。3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第一元件系为一显示装置。4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显示装置系可为一电量显示装置。4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9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显示装置系可为发光二极体。4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枢转式连接装置系可为一拉力弹簧,该接力弹簧之两端系分别固定于该延伸装置本体与该机壳。4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枢转式连接装置系可为一扭力弹簧,该扭力弹簧之两端系分别固定于该延伸装置本体与该机壳。4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延伸装置本体更包含一卡钩。4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4项所述之可携式电脑装置,其中该机壳更包含一卡槽,用以卡接该卡钩。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为本案之装置展开步骤透视图。第二图:系为本案之装置展开立体图。第三图:系为本案之装置收合立体图。第四图:系为本案之衔接装置之一较佳实施例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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