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一舞台灯光投射机构,系供设置于一舞台灯投射本体内部容纳空间处,且邻近其灯体有适当之距离,其特征系在一转轴呈向上设置的第一步进马达的该转轴上设有一架体,该架体上再设置有一转轴呈横向设置的第二步进马达,该第二步进马达的转轴系贯穿设置于该第二步进马达之中心,且在该第二步进马达转轴之两端各设有一反射镜,意即该各反射境系呈可旋转,又上述之第一步进马达系以一固定架设置于上述舞台灯投射本体上。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舞台灯光投射机构,其中在该第一步进马达转轴所设架体处,可进一步的加设有一组不可旋转之反射镜。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舞台灯光投射机构,其中在该设置于第一步进马达转轴上的架体底部处,加设有一顶制装置,而于将第一步进马达组设于舞台灯投射本体上的固定架上,亦加设有一顶制装置者。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习知舞台灯投射机构之简略示意图。第二图系本创作舞台灯光投射机构之反射装置之立体示意图。第三图系本创作舞台灯光投射机构装设于本体内之侧视示意图。第四图系本创作舞台灯光投射机构之反射装置之第一旋转状态示意图。第五图系本创作舞台灯光投射机构之反射装置之第二旋转状态示意图。第六图系本创作舞台灯光投射机构之反射装置之另一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