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含有分支链氨基酸及精氨酸而可使镇痛剂镇痛作用增强之医药组成物
摘要 本发明系提供一种可使镇痛剂之镇痛作用增强之医药组成物,其以下述游离氨基酸换算重量组户(%)为组成,且含有各氨基酸作为有效成分:8.0~16.0之白氨酸,4.0~9.0之异白氨酸,4.0~9.0之缬氨酸,6.0~13.0之赖氨酸,3.0~6.0之苏氨酸,1.0~2.0之色氨酸,2.0~5.0之甲硫基丁氨酸,0.5~2.0之巯基丙氨酸,3.0~7.0之苯基丙氨酸,0.2~1.0之酪氨酸,2.0~5.0之组氨酸,30.0~60.0之精氨酸,0.5~2.0之丙氨酸,0.5~2.0之氨基醋酸,0.2~1.0之丝氨酸,0.5~2.0之脯氨酸,0.1~0.5之天门冬氨酸以及0.1~0.5之麸氨酸。本发明之镇痛作用增强剂显着地增强了各种镇痛剂之镇痛作用。
申请公布号 TW290456 申请公布日期 1996.11.11
申请号 TW084101461 申请日期 1995.02.17
申请人 大塚制药工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向井净;郡英明
分类号 A61K31/195;A61K31/395 主分类号 A61K31/19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康伟言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恽轶群 台北巿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 一种可使镇痛剂之镇痛作用增强之医药组成物, 其特 征在于含有以下以游离氨基酸换算组成之氨基酸 作为有效 成份: L-氨基酸@fl 组成范围(重量%) 白氨酸@fl 8.0-16.0 异白氨酸@fl 4.0-9.0 缬氨酸@fl 4.0-9.0 赖氨酸@fl 6.0-13.0 苏氨酸@fl 3.0-6.0 色氨酸@fl 1.0-2.0 甲硫基丁氨酸@fl 2.0-5.0 巯基丙氨酸@fl 0.5-2.0 苯基丙氨酸@fl 3.0-7.0 酪氨酸@fl 0.2-1.0 组氨酸@fl 2.0-5.0 精氨酸@fl 30.0-60.0 丙氨酸@fl 0.5-2.0 氨基醋酸@fl 0.5-2.0 丝氨酸@fl 0.2-1.0 脯氨酸@fl 0.5-2.0 天门冬氨酸@fl 0.1-0.5 麸氨酸@fl 0.1-0.5 但可用L-胱氨酸及/或L-甲硫基丁氨酸取代L-巯基丙 氨酸 之一部分或全部,又,可用苯基丙氨酸取代L-酪氨酸 之一 部分或全部。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医药组成 物,其含有以下以游 离氨基酸换算组成之氨基酸作为有效成份者: L-氨基酸@fl 组成范围(重量%) 白氨酸@fl 10.0-14.0 异白氨酸@fl 5.0-8.0 缬氨酸@fl 5.0-8.0 赖氨酸@fl 7.0-12.0 苏氨酸@fl 3.0-5.0 色氨酸@fl 1.2-1.8 甲硫基丁氨酸@fl 3.0-5.0 巯基丙氨酸@fl 0.7-1.0 苯基丙氨酸@fl 4.0-7.0 酪氨酸@fl 0.3-0.5 组氨酸@fl 3.0-5.0 精氨酸@fl 30.0-60.0 丙氨酸@fl 1.1-1.7 氨基醋酸@fl 0.8-1.2 丝氨酸@fl 0.4-0.6 脯氨酸@fl 0.6-1.0 天门冬氨酸@fl 0.1-0.3 麸氨酸@fl 0.1-0.3 但可用L-胱氨酸及/或L-甲硫基丁氨酸取代L-巯基丙 氨酸 之一部分或全部,又,可用苯基丙氨酸取代L-酪氨酸 之一 部分或全部。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医药 组成物,其中由L-白 氨酸、L-异白氨酸及L-缬氨酸所构成之支链氨基酸 之含量 占全部氨基酸之重量20%以上者。4. 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或2项之医药组成物,其中除L-精 氨酸之外,必要氨基酸相对于非必要氨基酸之重量 比为30 以上者。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医药组成 物,其使得麻药 镇痛剂之镇痛作用增强者。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或2项之医药组成物,其使得非麻 药镇痛剂之镇痛作用增强者。7. 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或2项之医药组成物,其使得解热 镇痛剂之镇痛作用增强者。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或2项之医药组成物,其使得镇痉 镇痛剂之镇痛作用增强者。图示简单说明: 第1图为在下述药理实验例1中利用Tail-Flick法表示 镇痛 效果之检讨结果(反应潜时)之图; 第2图为在下述药理实验例1中利用Randall-Selitto法 表 示在炎症足之检讨结果(疼痛阈値)之图; 第3图为在下述药理实验例1中利用Randall-Selitto法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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