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一种脱臭材,其特征在于含有活性炭之载体材料上载持有由氧化铜、氧化锰及硝酸银所构成之脱臭成份。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脱臭材,其中氧化铜、氧化锰及硝酸银之组成比为:氧化铜(换算成CuO)0.5-10重量份,氧化锰(换算成MnO@ss2)1-20重量份,硝酸银(换算成AgNO@ss3)1-20重量份。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脱臭材,其中氧化铜、氧化锰及硝酸银之总含有率为3-30重量%。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脱臭材,其中载体材料含有30-70重量%之活性炭。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脱臭材,其中脱臭材之比表面积为250m@su2/g以上。6. 一种脱臭材之制法,其特征在于将含有活性炭之载体材成形成一定形状后,于其上涂布或将之含浸于含有氧化铜、氧化锰及硝酸银或这些之前驱物质之溶液,再于非氧化性气氛中于较硝酸银的分解温度为低之温度下烧结。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制法,其中于含有氧化铜、氧化锰及硝酸银或这些之前驱物质之溶液中加入对硝酸银为1/3-1/2莫耳量之柠檬酸。8. 一种脱臭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第1项至第5项中任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