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摄像机 |
摘要 |
一种摄像机(1)包括容纳记录和重放装置的第一外壳(2),它具有凹进部分(2a),并包括具有相对的第一表面(4a)和第二表面(4b)的第二外壳(4),第二外壳放在第一外壳的凹进部分中,在其安放位置第二外壳的第一表面对着第一外壳的上表面,第二外壳具有凹进部分(4c)。该摄像机还包括监视器屏幕(3)和具有第一和第二端部的支撑部件(5),第二外壳通过枢轴与第一端部相连,第二端部通过枢轴与第一外壳相连。 |
申请公布号 |
CN1122984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6.05.22 |
申请号 |
CN95104851.1 |
申请日期 |
1995.05.11 |
申请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大石雅之;大野哲哉;山本修作;森安义忠;富川诏三;森下征纪;铃木一好 |
分类号 |
H04N5/225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董江雄;萧掬昌 |
主权项 |
1.一种摄像机(1),包括:第一外壳(2),用于容纳记录和重放视频信号的记录和重放装置,所述第一外壳(2)具有限定在其上表面的凹进部分(2a);具有相对的第一表面(4a)和第二表面(4b)的第二外壳(4),第二外壳(4)放置在所述第一外壳(2)的凹进部分(2a)中,在其安放位置所述第二外壳(4)的第一表面(4a)对着所述第一外壳(2)的上表面,所述第二外壳(4)具有限定在其第二表面(4b)上的凹进部分(4c);安装在所述第二外壳(4)的第一表面(4a)上的监视器屏幕(3);以及具有第一和第二端部的支撑部件(5),所述第二外壳(4)通过枢轴与第一端部相连,第二端部通过枢轴与所述第一外壳(2)相连,当所述第二外壳(4)处于安放位置时,所述支撑部件(5)放置在所述第二外壳(4)的凹进部分(4c)中。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