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辆用稳定设备
摘要 一稳定设备,特别是支持脚踏车及其骑士在停车时仍可直立的稳定设备,包括内含弹簧的可伸缩臂(26),在脚踏车后轮转轴(12)附近的一枢轴(21)连接可伸缩臂(26)的上端至一托架(21),托架(21)被固定至后轮转轴(12)。被枢接至托架(21)的螺杆(31)啮合一结点板(13)以抵抗托架(21)沿顺时钟方向移动,一气动撑杆(28)伸在托架(21)及可伸缩臂(26)之间。被接在可伸缩臂(26)下端的是一横轴(33)以携带二稳定器轮(34,35)。可伸缩臂(26)被一条缆线(46)降低以移动在横轴(33)上的一辊子(36)至后轮(11)的轮胎下,使骑士重量的大部分透过后轮(11)、辊子(36)、横轴(33)及稳定器轮(34、35)被传至地面。缆线(46)形成一封闭回路并绕经在横轴(33)上的引导元件(41)及绕经渐细的导引滑轮(77),导引滑轮(77)由一独立托架(62)所携带,一臂(53)被枢接在独立托架(62)的内部,臂(53)携带一轴(56),在轴(56)之上的是一轮-啮合轮(57)及两个线轴(58)。托架(62)有一凸轮(67),凸轮(67)被一条延伸自手把的 Bowden缆线(75)所操控。为降下可伸缩臂(26),轮-啮合轮(57)被该凸轮移动而啮合脚踏车车轮(11)的轮胎以转动线轴(58)及拉动缆线(46)。
申请公布号 TW266595 申请公布日期 1995.12.21
申请号 TW083208195 申请日期 1992.08.04
申请人 唐纳德.威尔顿.薛赫德 发明人 唐纳德.威尔顿.薛赫德
分类号 B62H7/00 主分类号 B62H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 一种供两轮车辆所用之稳定设备,其包括:一托架,有一孔以容纳后轮轴;一臂,包括一下端与一上端,该臂之上端被枢接至该托架之向后延伸之部分;一横轴,延伸自该臂之下端,该横轴载着二稳定器与一轮—啮合辊子;与一下降装置,降下该臂以移动该横轴至该后轮下方,所以在该后轮上之轮胎啮合该轮—啮合辊子,该下降装置包括:一转动件与一卷线器,被装在一轴上,这根轴被设在该后轮前方,所以该转动件与该卷线器可一起转动;一种可被骑士促动之元件,迫使该转动件啮合在前述之后轮上之轮胎以造成该转动元件之转动;与一条缆线,被联结于该卷线器与该臂之间,所以该卷线器之转动使该缆线绕在该卷线器上并把该轮—啮合辊子拉到该后轮下方。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稳定设备,包括第二卷线器与第二条缆线,该第二卷线器被装在该轴上,该第二缆线被联结于该第二卷线器与该臂之间。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稳定设备,其中每条缆线从对应之卷线器向前延伸,绕过一前导件,向后延伸至该臂。4.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稳定设备,其中该二前导件彼此被侧向分开,该二前导件之间距大于该二卷线器之间距。5.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稳定设备,其中每一前导件是一渐细之转子,其直径从该车辆之中心线向外渐减。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稳定设备,其中该轴被一摆臂载着,该摆臂被枢接至该车架而可绕一水平轴摆动。7.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稳定设备,其中该摆臂在一垂直面中摆动,该垂直面平行于该后轮所形成之垂直面。8.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稳定设备,其中该可被骑士促动之装置包括一凸轮与一偶合装置,该凸轮可作用于该摆臂上,该偶合装置被联结于一可被骑士操控之装置。9.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稳定设备,其中该凸轮被装在一独立元件上,该独立元件被刚性地固定于该车架,该摆臂被枢接至该独立元件之上端附近。10.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稳定设备,其中该摆臂与该独立元件被装在一共同枢销上,该共同枢销延伸自该车架。11.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稳定设备,其中该独立元件被一连杆联结至该车架以刚性地定位该独立元件于该车架上。12.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稳定设备,包括一弹簧延伸于该托架之向前延伸之部分与该臂之一点间,该弹簧与该臂之联结点在该臂与该托架之联结点下方。13.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稳定设备,其中该托架包括一短肢与一长肢,该臂被枢接至该托架之短肢,该弹簧被枢接至该托架之长肢。图示简单说明:图1是一辆脚踏车的后面部分的一局部侧视图,一个稳定设备被固定至该脚踏车的后面部分,本图所用的比例尺较图2.图3.图5所用的比例尺小。图2是一局部水平剖面视图,这个剖面视图是大致上沿着图3的剖面线II所取,但有部分调整,以清楚显示元件的构造。图3是如图2所示的稳定设备中部分零件被移走后的放大侧视图。图4是沿着图1中箭头IV所示的方向来看该稳定设备的一局部平面视图。
地址 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