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主要由人力或兽力驱动拉动或推动的设备的电动辅助驱动装置
摘要 一种主要用人力或兽力驱动,尤其是拉动或推动的可移动设备的电动辅助驱动装置(4—6;21;22;59),在提高所需驱动力时此辅助驱动装置起加力的作用,在降低所需的驱动力尤其是负的驱动力时它起发电机的作用,此辅助驱动装置设有一个测量所施加的原驱动力的测量装置(9;25;51—58)和一个控制器(7;70),当超过或当低于预定的原驱动力时,此控制器通过增大或减小所产生的扭矩,或通过减小或增大发电机的制动力矩,调整预定的原驱动力。
申请公布号 CN1112777A 申请公布日期 1995.11.29
申请号 CN94190532.2 申请日期 1994.07.21
申请人 罗尔夫·斯托斯曼 发明人 罗尔夫·斯托斯曼
分类号 A63B55/08;B62D51/04 主分类号 A63B55/08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孙征
主权项 1.一种主要用人力或兽力驱动,尤其是拉动或推动的可移动设备的电动辅助驱动装置(4-6;21;22;59),在提高所需驱动力时此辅助驱动装置起加力的作用,在降低所需的驱动力尤其是负的驱动力时它起发电机的作用,此辅助驱动装置设有一个测量所施加的原驱动力的测量装置(9;25;51-58)和一个控制器(7;70),当超过或当低于预定的原驱动力时,此控制器通过增大或减小所产生的扭矩,或通过减小或增大发电机的制动力矩,调整预定的原驱动力。
地址 德国塞布瑞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