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香炉
摘要 香炉本创作系提供一种香炉,尤指一种如图所示,造型流线、简洁,跳脱传统香炉呆涩设计,而能于同类物品中脱颖而出者。如图所示,本创作系由一上盖与一底座组成一上窄下宽之圆锥状,该上盖之外型有如三片花瓣般对称环绕,瓣片之下部相连,上部略向外翻出,于每一花瓣顶端均设有一缕空之尖型饰边,其顶部亦略向外翻出,再于每一花瓣上均设有一圆型进气孔使环绕于上盖之周围。综上所详述之本创作之结构可知,构成本创作之各组件皆具有适当大小、比例,此乃创作者基于多年研究、发展导标之实务经验,使其具有下列种种优点:1.整体充满圆弧造型设计,与传统香炉相较之下,本创作确能独创一格,洋溢清新青春之明亮快感!2. 其上窄下宽之外型设计,除可加强其站立之稳定性,更使本创作呈现稳重、均衡之视觉效果!3. 其有如花瓣般之上盖设计,呈现有如波浪般之涌动感与层次感,使本创作充满明快、轻盈之视觉效果与艺术美感,摆脱一般香炉予人之笨重与僵硬感。4. 其上盖周围之进气孔与上盖顶部之透空部相互配合下,可产生极佳之空气对流,使置于其内之香环或香灰可持续燃烧,实为设计者专业设计素养之高度发挥!由上述种种优点可知,本创作之形状新颖脱俗,不仅系首先创作,且整体流露出调和、对比、对称、均衡之美感,其设计协调、感觉舒畅,足以引起消费者之购买慾望,整体流露出刚劲、迅捷并极具流线之顺畅美感,并其特殊雅致之新颖格调及构成之线条,再再呈现出现代、前卫及新锐之与众不同之设计,足以傲视同类物品,确具有其创作性、美感性、新颖性,且其未见于刊物,确实符合专利要件之规定,爰依法提请新式样申请,本创作人深信贵审察委员独具慧眼之审美观,并基于专利法鼓励创作之原则、宗旨,必能充份肯定本创作之美感与新颖性,恳请贵审察委员早日赐予本创作之新式样专利,实感德便!
申请公布号 TW247246 申请公布日期 1995.05.01
申请号 TW083308290 申请日期 1994.10.04
申请人 张明德 发明人 萧巨杰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王云平 台北巿和平东路二段一○○号八楼之六;樊贞松 台北巿和平东路二段一○○号八楼之六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县莺歌镇文化路一三六巷四十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