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气瓶式汽枪 | ||
摘要 | 一种气瓶式汽枪,属于自身配带可更换气源的汽枪,本实用新型包括主体、枪托、枪管、击发装置等,在主体中还装有一个包括刺嘴、气室腔和排气阀组成的气室装置,气室装置的前部安装一个可容置小型气瓶的气瓶托,当刺嘴把气瓶头部刺穿后,气瓶中的动力气即成为汽枪的气源,本实用新型由于具有可更换的小型气瓶作固定气源,不需人力压气,使用极为方便,且结构简化美观。该汽枪可有手枪式及步枪式等多种设计。 | ||
申请公布号 | CN2192872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5.03.22 |
申请号 | CN94215520.3 | 申请日期 | 1994.07.08 |
申请人 | 陈柱强 | 发明人 | 陈柱强 |
分类号 | F41B11/06 | 主分类号 | F41B11/06 |
代理机构 | 中国科学院广州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余炳和 |
主权项 | 1、一种气瓶式汽枪,包括一个安装在枪托(23)上的主体(3),主体的上前部安装固定枪管(2),主体的上后部装有推弹杆(4),主体的中下部具有一条与枪管平行的通槽,该通槽的后部装有由击锤手柄(6),击锤头(8),击锤弹簧(7)和板机(20)组成的击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通槽前部安装有气室装置(10),该气室装置中具有气室腔(11)、气室腔的前端有刺嘴(15),后端有由弹簧(12),阀门(13)和排气芯(14)组成的排气阀,其排气芯(14)正对着击发装置的击锤头(8),在阀门(13)出口处有一条通向枪管的气道(16),气室装置的前部连接着用以放置小型气瓶的瓶托(17),该瓶托的端部具有一个推顶机构(18)将小型气瓶(19)的头部推顶在气室的刺嘴上以形成气源。 | ||
地址 | 528231广东省南海市大沥镇沥雄路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