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以制作包含一酸活化绿多水高岭土之颗 粒之方法 ,包含:用一酸与多数绿多水高岭土粒子接触,并自 该等 绿多水高岭土粒子冲洗超量之酸,以形成一次酸活 化绿多 水高岭土粒子;将所述一次酸活化绿多水高岭土粒 子并同 水及酸强力混合,以形成二次酸活化绿多水高岭土 粒子; 以及将未回收颗粒循环至该方法之强力混合阶段 俾回收具 有所需粒径分布之聚集体。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之方法,其中该一次酸活化绿多 水高岭土粒子系在水中用一浓度为10重量至重量 酸之矿物 酸将绿多水高岭土粒子制成浆液而形成,所述酸系 由硫酸 、盐酸、硝酸、磷酸及其等之各种混合物所组成 集团中选 出。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在该强力 混合阶段 内之酸浓度在1重量至10重量酸范围内以黏土,水及 酸之 总重为准,以形成所述二次酸活化黏土粒子并将所 述二次 酸活化黏土粒子聚集成黏合颗粒。4.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在该强力混合阶段 内之酸浓度在1重量至5重量酸范围内以黏土、水 及酸之 总重为准。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该 绿多水高岭土系 用硫酸予一次酸活化,而且硫酸与各酸活化粒子及 水经强 力混合以形成二次酸活化粒子之所述黏合颗粒。6 .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尚包括在将未回收 颗粒 循环至该方法之强力混合阶段前研磨各尺寸过大 颗粒以获 致一实质为100之收率之步骤。7.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酸活化绿多水高 岭土为钙微晶高岭土。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 方法,包括将1重量至重量钠 微晶高岭土以黏土、水及酸之总重为准)添加至该 方法之 强力混合阶段而获额外颗粒强度之步骤。9.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馈至该强力混合器 之酸活化绿多水高岭土之粒径在10微米至200微米 范围内 ,而所形成颗粒之粒径大多数大于100微米。10.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馈至该强力混合 器之酸活化绿多水高岭土之粒径在10微米至100微 米范围 内,而所形成颗粒之粒径大多数大于100微米。11.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方法,其中回收之颗粒具有 一大于60号筛孔(美国筛系)且小于6号筛孔(美国筛 系)之 粒径。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大于6 号筛孔(美 国筛系)之颗粒予研磨成小于100微米之粒径而所述 经研磨 之颗粒并同所述小于60号筛孔(美国筛系)之颗粒予 循环回 该方法之强力混合阶段。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 之方法,尚包括在将颗粒乾燥 之前将各颗粒固化至少12小时至含水量至少为5重 量。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方法,其中各该颗 粒在固化 后予加热以将颗粒乾燥成一小于5重量水之含水量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黏土、 水及酸 予强力混合15分钟至1小时以将各粒子第二次酸活 化。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黏土 、水及酸 予强力混合25分钟至35分钟。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 9项之方法,其中馈至该强力混合 器之酸活化绿多水高岭土之粒径在2微米至200微米 范围 内且大多数在48微米至96微米之范围内,而所形成 颗粒之 粒径大多数大于100微米。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 项之方法,其中回收之颗粒具有 一大于60号筛孔(美国筛系)且小于6号筛孔(美国筛 系)之 粒径。图1为一柱状图,显示馈至强力混合器之酸 活化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