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燃气具报警自控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特别适用于燃气具的报警自控装置,它含有由气敏元件,光敏元件作为检测元件的可燃气泄漏报警自控机构和意外熄火报警自控机构,当可燃气泄漏达一定浓度或发生意外熄火时,将被气敏元件或光敏元件检测并转换成电信号,该信号经放大后去驱动继电器吸合或释放,从而使受其控制的喇叭报警,电磁阀将气源切断,当装置中安上定时器时,还能在设定时间自行将气源切断,本装置安全可靠,能有效地防止火灾事故。
申请公布号 CN2180904Y 申请公布日期 1994.10.26
申请号 CN93224724.5 申请日期 1993.09.24
申请人 胡瑞喜 发明人 胡瑞喜
分类号 F24C3/12 主分类号 F24C3/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燃气具报警自控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可燃气泄漏报警自控机构和可燃气意外熄火报警自控机构,该二个机构均由稳压电源供电,其中可燃气泄漏报警自控机构是由接于稳压电源输出端的气敏元件[Q]将泄漏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经放大后输入时基电路[555],时基电路的输出与控制喇叭[A]及电磁阀[V]动作的继电器[J1]相连,而意外熄火报警自控机构是由接于稳压电源输出端的光敏元件[LDR]将意外熄火信号转换成电信号,输入放大电路放大,放大后的输出与控制喇叭[A]及电磁阀[V]动作的继电器[J2]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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