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垃圾焚烧炉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焚烧炉。炉体主要包括煤燃烧室、垃圾焚化室和热解除臭室等部分。煤燃烧室和垃圾焚化室分别装有煤和垃圾输送装置,这两套输送装置为逆向运动,形成逆向输送、燃烧方式,以便垃圾的焚化有一个预热、干馏的过程,使垃圾得到彻底焚化。热解除臭室主要用于将烟气进一步氧化热解,除去其中的有害物质及恶臭气味,避免烟气对环境的污染。本垃圾焚烧炉以煤作为辅助燃料,适用于城市垃圾及生活废弃物的焚烧处理。
申请公布号 CN2154958Y 申请公布日期 1994.02.02
申请号 CN92231262.1 申请日期 1992.08.27
申请人 铁道部专业设计院;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发展中心 发明人 李增清;胡岳威;阎焕然;王伟
分类号 F23G5/00 主分类号 F23G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垃圾焚烧炉,炉体由煤燃烧室3、垃圾焚化室4、热解除臭室5组成,煤燃烧室装有煤入口2及煤输送装置1,垃圾焚化室装有垃圾入口8及垃圾输送装置9,炉体上还设有烟气排出口6、排渣口10,其特征在于垃圾输送装置9与煤输送装置1的输送方向为逆向的,垃圾焚化室设在煤燃烧室与热解除臭室之间。
地址 100071北京市海淀区皇亭子4号(铁道部专业设计院机动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