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化气钢瓶残液利用器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应用于民用液化气钢瓶残液的利用装置。适用于10~15公斤容量的液化气钢瓶。它是由喷嘴、管体、吸嘴套、密封胶圈、垫圈、调节簧、吸嘴几部分组成的液化气钢瓶残液利用器。它靠钢瓶内的负压作用,将钢瓶内的液化气残液经吸嘴至喷嘴雾化,并与气相混合进入燃烧系统吸热而气化燃烧。在不改变液化气钢瓶任何结构及使用方法的条件下,它能够安全、合理的利用钢瓶内的液化气残液。
申请公布号 CN2122306U 申请公布日期 1992.11.18
申请号 CN92222117.0 申请日期 1992.05.22
申请人 黄兴诚;尉廷涛 发明人 黄兴诚;尉廷涛
分类号 F17C7/04 主分类号 F17C7/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件由喷咀[1]、管体[2]、吸咀套[3]、密封胶圈[4]、垫圈[5]、调节簧[6]、吸咀[7]组成的民用液化气钢瓶残液利用器,其特征是:它靠钢瓶内的负压作用将钢瓶底部的液化气残液经吸咀[7]至喷咀[1]喷射雾化,并与气相混合进入燃烧系统吸热而气化燃烧。
地址 132001吉林省吉林市重庆街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