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制造1,4-丁二醇之方法,包括将一可氢化的先 质与一含氢气体及一氢化作用催化剂相接触的催 化氢化反应,该氢化作用催化剂包括在一碳载体上 沉积之周期表族VIII的至少一种贵金属与铼、钨和 钼中至少一种,其中该碳载体在沉积金属之前已先 与一氧化剂接触,该氧化剂乃选自组群包括硝酸、 过氧化氢、次氯酸钠、过硫酸铵与过氯酸, 其中该可氢化之先质系选自组群包括顺丁烯二酸 、顺丁烯二酐、反丁烯二酸、丁二酸、丁二酐、 丁二酸二甲酯、-羟丁酸内酯,及其混合物, 其中该族VIII之贵金属系选自组群包括钯、铂、铑 和钌。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可氢 化之先质为顺丁烯二酸、丁二酸、或-羟丁酸内 酯中之一种。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 该氢化作用催化剂系以下列步骤来制备: (i)藉由将碳载体与一氧化剂相接触来氧化碳载体; (ii)在一次或多次浸渍步骤中浸渍,包括将碳载体 在至少一个溶液中与族VIII金属源与选自组群包括 铼、钨和钼中之至少一金属相接触; (iii)于各浸渍步骤后,将已浸渍的碳载体乾燥以除 去溶剂; (iv)在还原条件下,于温度100℃至350℃中加热已浸 渍的碳载体。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 该氢化作用催化剂包括钯和铼。5.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氢化作用催化剂包括钯、 铼和银。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方法,其中该金 属源是结合至一单一的溶液中,并使金属在一单一 的浸渍步骤中沉积到碳载体上。7.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氢化作用催化剂包括0.1至20 %重量之族VIII金属,与0.1至20%重量之铼、钨和钼中 的至少一种。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 氢对可氢化的先质之比例是在5对1与1000对1之间。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含氢气体压 力系在20和400大气压之间。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之方法,其中该接触时间系在0.1分钟与20小时之 间。11.一种制造四氢喃与1,4-丁二醇之方法,其 包括将可一氢化的先质与一氢化作用催化剂相接 触的催化氢化反应,该氢化作用催化剂包括在一氧 化的碳载体上有周期表族VIII的至少一种贵金属和 铼、钨或钼中至少一种,其中该催化剂系以下列步 骤来制备: (i)藉由将碳载体与一氧化剂相接触来氧化一碳载 体,该氧化剂选自组群包括硝酸、过氧化氢、次氯 酸钠、过硫酸铵和过氯酸; (ii)在一次或多次浸渍步骤中浸渍,包括将碳载体 与至少一个族VIII金属与选自组群包括铼、钨或钼 中之至少一金属源相接触,该金属源系在至少一种 溶液中; (iii)于各浸渍步骤后,将已浸渍的碳载体乾燥以除 去溶剂; (iv)在还原条件下,于温度100℃至350℃中加热已浸 渍的碳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