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式II之二配位基配位体 R1R2M1-R-M2R3R4 (II) 其中M1及M2独立的为P、As或Sb;R1、R2、R3及R4独立的 代表第三烷基,或R1及R2一起及/或R3及R4一起代表视 情况取代之二价环脂基,因此二游离价系与M1或M2 相连,且R代表桥中含2至4个原子之二价脂系桥连基 ,其系以二或多个取代基取代。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二配位基配位体,其中M1 及M2二者均为磷原子。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二配位基配位体,其 中之取代基系在与原子M1及M2相连之桥连基之碳原 子处取代。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二配位基配位体,其 中该取代基为烷基。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二配位基配位体,其 中R1及R2及/或R3及R4一起代表具有6至且包含9环原 子之二价取代或未经取代之伸环烷基,因此该二游 离价基系与M1或M2相连。 6.一种触媒系统,包含: (a)第VIII族金属阳离子源; (b)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二配位基配位体;及 (c)阴离子源。 7.一种视情况经取代之烯属或炔属不饱和化合物 之羰基化方法,其系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触 媒系统之存在下,使其与一氧化碳及辅反应物反应 而进行。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中系使用氢当作 辅反应物。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中系使用具有移 动氢原子之亲核性化合物当作辅反应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