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信息服务通信网络系统及对话管理服务器
摘要 对话管理服务器具备由多个条目组成的服务判定表,所述条目预先定义从对话设定请求数据包中提取出来的信息项的内容与服务标识符的关系;在接收向特定应用服务器的对话设定请求数据包时,代替所述特定应用服务器,判断可否向客户终端提供服务,在判断为可以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将对话设定请求数据包传送到所述特定应用服务器。
申请公布号 CN100355238C 申请公布日期 2007.12.12
申请号 CN200510058882.8 申请日期 2005.03.30
申请人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发明人 星野和义;汤本一磨;清藤聪史;宫本贵史;三枝靖典
分类号 H04L12/00(2006.01);H04L29/02(2006.01) 主分类号 H04L12/0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郝庆芬
主权项 1.一种信息服务通信网络,具有提供信息服务的多个应用服务器、对话管理服务器,该对话管理服务器与多个客户终端连接,根据来自各个客户终端的请求进行建立/切断该客户终端与所述某个应用服务器之间对话的通信;所述对话管理服务器具有:服务判定表,定义用于标识上述多个应用服务器的每一个的服务器标识符、包含于对话设定请求数据包的内容种类信息、用于标识各个应用服务器提供的服务的第一服务标识符的对应关系;用户登记服务表,与用于标识所述各个客户终端用户的用户标识符对应,注册有用于标识能够提供给该用户的服务的至少一个第二服务标识符;和在从所述多个客户终端中的一个接收了到所述多个应用服务器之一的特定的应用服务器的对话设定请求数据包时,参照所述服务判定表来特定第一服务标识符的单元,该第一服务标识符与包含在所述对话设定请求数据包内的、所述特定的应用服务器的服务器标识符与内容种类信息的组合相对应;以及根据所述特定的第一服务标识符是否作为与所述对话设定请求数据包表示的用户标识符相对应的第二服务标识符注册在所述用户登记服务表上,来判定向所述客户终端提供服务的可否,在所述特定的第一服务标识符作为第二服务标识符注册在所述用户登记服务表上的情况下,判定为能够提供服务,将所述对话设定请求数据包传送至所述特定应用服务器的单元,接收到所述对话设定请求数据包的所述特定应用服务器不进行服务认可处理,而是返发对应于该对话设定请求的应答数据包。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