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广角镜头
摘要 广角镜头沿着光轴从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镜、一第二透镜、一第三透镜、一第四透镜、一第五透镜、一第六透镜及一第七透镜。第一透镜为凸凹透镜具负屈光力,其凸面朝向物侧凹面朝向像侧。第二透镜为凸凹透镜具负屈光力,其凸面朝向物侧凹面朝向像侧。第三透镜具正屈光力且包括一凸面朝向像侧。第四透镜为双凸透镜具正屈光力。第五透镜具有屈光力。第六透镜具有屈光力。第七透镜为双凸透镜具正屈光力。第五透镜及第六透镜满足条件:-10<f56/f<-2,其中,f56为第五透镜及第六透镜之组合有效焦距,f为广角镜头之有效焦距。
申请公布号 TWI534471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21
申请号 TW104115095 申请日期 2015.05.12
申请人 亚太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亚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施柏源
分类号 G02B13/04(2006.01);G02B9/64(2006.01) 主分类号 G02B13/04(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沈怡宗
主权项 一种广角镜头,沿着光轴从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一第一透镜,该第一透镜为凸凹透镜具有负屈光力,该第一透镜之凸面朝向该物侧凹面朝向该像侧;一第二透镜,该第二透镜为凸凹透镜具有负屈光力,该第二透镜之凸面朝向该物侧凹面朝向该像侧;一第三透镜,该第三透镜具有正屈光力且包括一凸面朝向该像侧;一第四透镜,该第四透镜为双凸透镜具有正屈光力;一第五透镜,该第五透镜具有屈光力;一第六透镜,该第六透镜具有屈光力;以及一第七透镜,该第七透镜为双凸透镜具有正屈光力;该第五透镜以及该第六透镜满足以下条件:-10<f56/f<-2其中,f56为该第五透镜以及该第六透镜之组合有效焦距,f为该广角镜头之有效焦距。
地址 中国;台中市潭子区安和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