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可用于自行车上的手电筒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可用于自行车上的手电筒,它是由灯头、电源筒和固定件组成,灯头与电源筒插接在一起即是手电筒,将灯头拔下插在自行车车把的标牌上,再用固定件将电源筒固定在自行车的车把立柱上即可为自行车照明。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制作简单,既可做手电筒,又可做自行车的照明灯,给城乡人民夜间骑车照明提供了方便。 | ||
申请公布号 | CN2078411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1.06.05 |
申请号 | CN90209398.3 | 申请日期 | 1990.06.26 |
申请人 | 刘明生 | 发明人 | 刘明生 |
分类号 | F21L7/00;F21L15/06 | 主分类号 | F21L7/00 |
代理机构 | 河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小平 |
主权项 | 1、一种可用于自行车上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手电筒的灯头1与电源筒2既可插接又可分离,灯头的底部固定有金属板3,电源筒的顶部固定有一金属插板4,灯头与电源筒之间联接有导线。 | ||
地址 | 054016河北省邢台市桥西酒厂家属院四排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