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艺术造型彩灯 | ||
摘要 | 一种艺术造型彩灯。属于电子娱乐,广告标志用品。由盒体、电灯、造型图片、透明盖板、控制电路等组成。与录音机放在一起,可加强节奏感,形象美;可给舞会创造更热烈轻松愉快气氛,可为产品提供形象广告,美化城市环境,丰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 | ||
申请公布号 | CN2072640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1.03.06 |
申请号 | CN89204177.3 | 申请日期 | 1989.04.05 |
申请人 | 杨黎;杨林 | 发明人 | 杨黎;杨林 |
分类号 | F21V33/00;F21P3/00;F21P5/00;H05B41/14 | 主分类号 | F21V33/00 |
代理机构 | 河南省科学院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大通 |
主权项 | 1、一种艺术造型彩灯,属于电子娱乐,广告标志用品,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是:艺术造型彩灯由盒体(或框架体),艺术造型图片,透明盖板和控制电路所组成。 | ||
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沙口路二环道26楼-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