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杆驱动式自行车的变速机构
摘要 一种杆驱动式自行车的变速机构,该自行车有装在主轴2两侧的驱动杆4和变速臂3以作摆动,链条7″,变速臂3有一个从主轴2沿纵向延伸的边缘,该变速机构包括连接杆装置14,其上的销子14′可移动地放置在臂3的纵向边缘上,臂3上装有多个转动构件15,沿臂纵向互相间隔一定距离地配置,构件15可绕枢轴在臂的边缘上下转动,臂还有可沿臂的纵向移动的条17,其上有多个依次和各构件15啮合的装置17′,它沿着条17的纵向间隔一定距离。
申请公布号 CN1010087B 申请公布日期 1990.10.24
申请号 CN89104588.0 申请日期 1985.09.06
申请人 林炳大 发明人 薛万泽
分类号 B62M1/04;B62M3/02 主分类号 B62M1/04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宋敏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杆驱动式自行车的变速机构,该自行车具有安装在主轴(2)两侧的驱动杆(4)和变速臂(3)以作摆动,和用来驱动自行车轮子的链条(7″),所述变速臂(3)有一个从主轴(2)沿长度方向延伸的边缘,其特征是变速机构包括有连接杆装置(14),其上的销子(14′)可移动地放置在臂(3)的长度方向的边缘上,臂(3)上装有若干个的转动构件(15),沿臂(3)长度方向互相间隔一定距离地配置,构件(15)可和销子(14′)啮合,并可绕枢轴在臂(3)的边缘上下转动以和销(14′)啮合或脱开,臂(3)还有一个可沿臂的纵向移动的条(17),条(17)有若干个依次和不同的构件(15)啮合的装置(17′),上述依次啮合装置(17′)沿着条(17)长度方向间隔一定距离以依次推动构件(15)中的一件到臂(3)的边缘的下面或上面,使构件(15)与销(14′)啮合以改变臂(3)的有效长度。
地址 美国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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