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碳黑组合物及改良之聚合物组合物
摘要 本发明揭示包含乙氧基化酯或聚醚与碳黑之碳黑组合物,组合物可藉由在片化方法将乙氧基化酯或聚醚加入绒毛状之碳黑之上,以制造自由流动、低尘、耐磨碳黑片而制造,其在大部份聚合系统为易于分散的,并且给予聚合物组合物增强之形态与机械性质。聚合组合物具有作为半导体组合物或主批组合物之特别用途。
申请公布号 TW473522 申请公布日期 2002.01.21
申请号 TW085100243 申请日期 1996.01.10
申请人 客宝公司 发明人 罗伯.斯.怀特郝斯
分类号 C09C1/48;C09C1/50;H01B1/20 主分类号 C09C1/4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碳黑组合物,包含: 碳黑与0.1%至50%之至少一种选自以下至少一组之黏 合剂: i)在乙氧基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乙氧 基化多羟基醇,其中每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 总数为至少3; ii)在乙氧基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乙氧 基化多羟基醇之烷基羧酸酯,其中烷基羧酸酯具有 8至30个碳原子,而且可为饱和或未饱和,另外,其中 单酯官能基为至少80%,其余为二酯官能基,另外,其 中每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总数为至少3; iii)在酯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多羟基 醇之烷基羧酸酯,其中烷基羧酸酯具有8至30个碳原 子,而且可为饱和或未饱和,另外,其中单酯官能基 为至少80%,其余为二酯官能基,另外,其中每多羟基 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总数为至少3; iv)在酯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多羟基醇 之乙氧基化烷基羧酸酯,其中烷基羧酸酯具有8至30 个碳原子,而且可为饱和或未饱和,另外,其中单酯 官能基为至少80%,其余为二酯官能基,另外,其中每 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总数为至少3;及 v)聚氧化乙烯-聚氧化丙烯-聚氧化乙烯嵌段共聚物 。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碳黑组合物,其中多 羟基醇为选自包括三乙醇胺、甘油、异戊四醇、 葡萄糖醇、葡萄糖烷、蔗糖及聚甘油酯之组。3.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碳黑组合物,其中黏合 剂具有8.0至30之HLB値。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 之碳黑组合物,其中黏合剂选自i)组。5.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1项之碳黑组合物,其中黏合剂选自ii) 组。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碳黑组合物,其中 黏合剂选自iii)组。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碳 黑组合物,其中黏合剂选自iv)组。8.根据申请专利 范围第1项之碳黑组合物,其中黏合剂选自v)组。9.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碳黑组合物,其中黏合 剂以1.0至20重量%之量而存在。10.根据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碳黑组合物,其中每黏合剂多羟基醇之 氧化乙烯分子之总量由3至500。11.根据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碳黑组合物,其中每黏合剂多羟基醇之 氧化乙烯分子之总量由5至100。12.根据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碳黑组合物,其中环黑以黏合剂处理。13 .一种聚合物组合物,包含: 聚合物成份及0.1-65重量%之包含碳黑与0.1-50重量% 之至少一种选自以下至少一组之黏合剂: i)在乙氧基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乙氧 基化多羟基醇,其中每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 总数为至少3; ii)在乙氧基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乙氧 基化多羟基醇之烷基羧酸酯,其中烷基羧酸酯具有 8至30个碳原子,而且可为饱和或未饱和,另外,其中 单酯官能基为至少80%,其余为二酯官能基,另外,其 中每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总数为至少3; iii)在酯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多羟基 醇之烷基羧酸酯,其中烷基羧酸酯具有8至30个碳原 子,而且可为饱和或未饱和,另外,其中单酯官能基 为至少80%,其余为二酯官能基,另外,其中每多羟基 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总数为至少3; iv)在酯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多羟基醇 之乙氧基化烷基羧酸酯,其中烷基羧酸酯具有8至30 个碳原子,而且可为饱和或未饱和,另外,其中单酯 官能基为至少80%,其余为二酯官能基,另外,其中每 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总数为至少3;及 v)聚氧化乙烯-聚氧化丙烯-聚氧化乙烯嵌段共聚物 。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聚合物组合物,其 中多羟基醇为选自包括三乙醇胺、甘油、异戊四 醇、葡萄糖醇、葡萄糖烷、蔗糖及聚甘油酯之组 。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聚合物组合物,其 中黏合剂具有8.0至30之HLB値。16.根据申请专利范 围第13项之聚合物组合物,其中黏合剂选自i)组。17 .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聚合物组合物,其中黏 合剂选自ii)组。1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聚 合物组合物,其中黏合剂选自iii)组。19.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13项之聚合物组合物,其中黏合剂选自 iv)组。2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聚合物组合 物,其中黏合剂选自v)组。2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 13项之聚合物组合物,其中黏合剂以1.0至30重量%之 量而存在。2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聚合物 组合物,其中每黏合剂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 总量由3至500。2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聚合 物组合物,其中每黏合剂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 之总量由5至100。2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聚 合物组合物,其中碳黑以黏合剂处理。25.一种半导 电性组合物,包含: 25-55重量%之组合物,包含碳黑与每100份碳黑为0.5至 10份之至少一种选自以下至少一组之黏合剂: i)在乙氧基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乙氧 基化多羟基醇,其中每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 总数为至少3; ii)在乙氧基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乙氧 基化多羟基醇之烷基羧酸酯,其中烷基羧酸酯具有 8至30个碳原子,而且可为饱和或未饱和,另外,其中 单酯官能基为至少80%,其余为二酯官能基,另外,其 中每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总数为至少3; iii)在酯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多羟基 醇之烷基羧酸酯,其中烷基羧酸酯具有8至30个碳原 子,而且可为饱和或未饱和,另外,其中单酯官能基 为至少80%,其余为二酯官能基,另外,其中每多羟基 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总数为至少3; iv)在酯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多羟基醇 之乙氧基化烷基羧酸酯,其中烷基羧酸酯具有8至30 个碳原子,而且可为饱和或未饱和,另外,其中单酯 官能基为至少80%,其余为二酯官能基,另外,其中每 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总数为至少3;及 v)聚氧化乙烯-聚氧化丙烯-聚氧化乙烯嵌段共聚物 ; 0至2重量%之安定剂或抗氧化剂; 0至5重量%之有机过氧化物; 0至10重量%之乙烯基矽烷; 其余为聚合物,或聚合物之掺合物,选自以下之组: 乙烯均聚物; 与一或更多选自丙烯、丁烯或己烯之之烯烃共 聚合之乙烯; 乙丙烯及二烯单体;及 与一或更多选自乙酸乙烯酯、丙烯酸、甲基丙烯 酸、含1至8个碳原子之丙烯酸或甲基丙烯酸之酯 、顺丁烯二酐或衍生自反丁烯二酸或顺丁烯二酸 之单酯、氯乙烯或亚乙基氯之单体共聚合之乙烯 。2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半导电性组合物, 其中碳黑以黏合剂处理。2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 25项之半导电性组合物,其中有机过氧化物为二异 丙基过氧化物。28.一种主批组合物,包含: 70-40重量%之乙烯均聚物或共聚物,其中共单体为选 自己烯、丙烯、丁烯、辛烯或乙酸乙烯酯;及 30-60重量%之组合物,包含碳黑与0.1至50重量%之至少 一种选自以下至少一组之黏合剂: i)在乙氧基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乙氧 基化多羟基醇,其中每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 总数为至少3; ii)在乙氧基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乙氧 基化多羟基醇之烷基羧酸酯,其中烷基羧酸酯具有 8至30个碳原子,而且可为饱和或未饱和,另外,其中 单酯官能基为至少80%,其余为二酯官能基,另外,其 中每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总数为至少3; iii)在酯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多羟基 醇之烷基羧酸酯,其中烷基羧酸酯具有8至30个碳原 子,而且可为饱和或未饱和,另外,其中单酯官能基 为至少80%,其余为二酯官能基,另外,其中每多羟基 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总数为至少3; iv)在酯化之前具有每分子至少3个羟基之多羟基醇 之乙氧基化烷基羧酸酯,其中烷基羧酸酯具有8至30 个碳原子,而且可为饱和或未饱和,另外,其中单酯 官能基为至少80%,其余为二酯官能基,另外,其中每 多羟基醇之氧化乙烯分子之总数为至少3;及 v)聚氧化乙烯-聚氧化丙烯-聚氧化乙烯嵌段共聚物 。2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主批组合物,其中 碳黑以黏合剂处理。30.一种制造物件,由根据申请 专利范围第13项之组合物所形成。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