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熨斗
摘要 本案之熨斗含一基座,由下方所示为具有一具角隅之后缘。主体在基座上伸展,具有很窄之顶面朝前与朝后倾斜,与正面连接,该正面呈较陡朝下倾并朝该熨斗之前端尖缩。前按钮在上表面及正面间之弯弧部份上方凸出。该前按钮之顶面朝前倾斜并朝下倾比主体上表面更陡但主体之正面陡得少;两个后按钮系在前按钮之后并列。该两个按钮一起具有前按钮之同样宽度,并如该熨斗之纵向延长,一长方凹部朝侧边伸展系在后按钮之后面形成在长方形凹部后面形成多个横向皱纹。该主体具有相对之侧表面,由基座至上表面一起聚集。一个长方形贯穿开孔系由一侧面至另一面形成。贯穿开孔之各长侧边及脊条在各侧边形成。该贯穿开孔之长侧边及脊条及在穿孔下方各侧边形成之脊条均与主体上表面呈倾斜平行。一个U形表面显示于穿孔之下表面。U形表面之两脚直接朝前其中间为长方形突面。U形表面之部份朝上弯沿穿孔之部份后表面。该主体亦有一般棱形后部,其棱形轴浅通常与主体上表面平行。该后部具有之上表面系属主体之上表面之部份。侧表面为主体之部份侧面朝后之穿孔,下表面悬于基座,一倾斜平直后表面与周边各缘环绕周边沟槽。周边沟槽围绕一区具有多条皱纹依波浪形相互平行伸展。在后部一侧表面所形之长方形突面,其长侧边与主体上表面平行;该长侧面之下方与该主体之一侧面中之沟槽平齐。
申请公布号 TW139859 申请公布日期 1990.08.11
申请号 TW079300770 申请日期 1990.02.08
申请人 卡罗公司 发明人 丹尼尔.维兰提;杰昆斯.古迪芬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如附图所示之「熨斗」之形状。图示简单说明 图1显示本新式样「熨斗」之前视图; 图2为其后视图; 图3为其俯视图; 图4为其仰视图; 图5为其右侧视图; 图6为其左侧视图; 图7为由背面之透视图;
地址 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