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高压水银蒸气放电灯 |
摘要 |
高压水银蒸气放电灯具有一个能密封气体的、能透射辐射的陶瓷材料所制的放电壳,它装有包括一种稀有气体、水银、钠卤化物以及铊卤化物的填充物。其壁负荷值(电源消耗除以放电壳的外壁表面积)至少为一个25W/cm2。其放电壳的有效内径ID对电极间的间距EA的比值在0.4≤ID/EA≤0.9范围内。 |
申请公布号 |
CN1008030B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0.05.16 |
申请号 |
CN86106082.2 |
申请日期 |
1986.09.10 |
申请人 |
菲利蒲光灯制造公司 |
发明人 |
查尔斯·科尼利斯·埃杜亚德·穆勒曼斯;马克·弗朗斯瓦斯·罗莎·莉娅·詹森;安东尼厄斯·利尼利斯·范阿姆斯特尔 |
分类号 |
H01J61/30;H01J61/18 |
主分类号 |
H01J61/30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许新根;何关元 |
主权项 |
1.一种在工作期间具有给定电源消耗的高压水银蒸气放电灯,它有一个用能密封气体、能透射辐射的陶瓷材料做外壁的放电壳,所述的放电壳围成一个放电空间,并装有包括一种稀有气体、水银、钠的卤化物以及铊的卤化物的可电离的充填物,该放电壳内两个端壁部分的每一个附近配置一个电极,两个电极尖端被相互隔开一个距离EA而互相面对着,该壳壁负荷具有至少为25W/cm2的数值,壳壁负荷被定义为电源消耗除以位于两个电极尖端之间的放电壳的壁部分的外表面积之商数,放电壳的有效内径ID对EA的比值在0.4≤ID/EA≤0.9的范围内,ID被定义为两个电极尖端之间的放电空间的体积除以EA的商数的平方根;放电壳的最大内径■i对EA的比值最多等于1.1,并且电极尖端与相邻的放电壳端壁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大于0.5■i,其特征在于放电壳内装有的铊的卤化物与钠的卤化物之间的摩尔的比值至少为0.05而最多为0.25。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格陵纳沃德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