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装饰用活动小丑玩偶之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122699 申请公布日期 1989.11.11
申请号 TW076205992 申请日期 1987.06.25
申请人 李永瑞 发明人 李永瑞
分类号 A63H13/02;A63H31/02 主分类号 A63H13/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斐文 台北巿金华街四十七号十二楼
主权项 1﹒一种装饰用活动小丑玩偶之装置,其玩偶 之头部至少包含一嘴部动作装置,或更包 括一眼部动作装置,来形成玩偶之装饰功 效,玩偶头部内有一支架用以结合玩偶头 部,并支持嘴部动作装置,其中嘴部动作 装置之特征,在于包括以下被支持于上述 支架之各构件;一马达越动产生往复式运 动之动力源一推杆,连接于动力源出力端 ;一棵杆,枢接于推杆上,其腰部枢设于 支架所属之固定件上;一玩偶嘴件,固定 于摆杆上;当马达运转时,推杆能推使摆 杆上之嘴部构件摆动而呈现玩偶嘴巴开合 之动作。 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饰用活 动小丑玩偶之装置,其中玩偶嘴部横件系 上嘴。 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饰用活 动小丑玩偶之装置,其中玩偶嘴部构件系 下巴。 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饰用活 动小丑玩偶之装置,其中之眼部动作装置 系被支持于上述支架,且包括:一眼部推 杆,连接于上述嘴部动作装置之推杆端; 一眼眶;一眼球,以一转轴枢设于眼眶中 ,其一端接于连杆;当推杆上下往复运动 时,能使眼球在眼眶中转动呈现眨眼状。 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饰用活 动小丑玩偶之装置,其中之支架更包括: 一手杆,枢设于支架上,其一端有箍环套 设于马达往复式动力源之出力端,另一端 为自由端接合玩偶手臂,在马达旋转时可 以摆动。 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装饰用活 动小丑玩偶之装置,其中之支架更包括支 持着:一极限开关;一由第二马达驱动产 生往复式运动之动力源;一眼部推杆,连 接于第二动力源出力一连杆,枢设于眼部 推杆端;一眼眶;一眼球,以一转轴枢设 于眼眶中,其一端连接于连杆,受连杆之 驱动可在眼眶中转动;第二马达之电源系 串连于极限开关,当活动之摆杆玩偶嘴部 构件压触该开关通电时,第二马达有在一 有限时间内运转,使眼球动作。 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6项所述之装饰 用活动小丑玩偶之装置,其中之支架更包 括:一固定支架,枢接于上述支架,承载 支架及其上之各构件,马达之动力源出力 端有一摆片枢设于固定支架上,使支架于 马达运动时,能在固定支架上往复摆动。图示简单 说明 图1系本创作第一种实施例之正视图。 图2系本创作第一种实施例之上视图。 图3系本创作第二种实施例之正视图。 图4系本创作第三种实施例之正视图。 图5系本创作第四种实施例之正视图。 图6系本创作第五种实施例之正视图。 图7系本创作眼球构造之局部放大剖视图 。
地址 台北巿复兴南路二段一五七号五楼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