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青砖窑混烧制颗粒活性炭的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是利用式青砖窑用无烟煤为原料混烧制造青砖和活性炭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原料的预处理,装窑和烧窑三部分,装有活性炭原料的活化罐与砖坯的装窑比例为1∶8--1∶15,其烧窑程序基本延用烧制青砖的程序。本发明所提供的制造活性炭的方法工艺简单,将活性炭的炭化和活化合而为一,消除了污染,同时还节约烧青砖的燃料约20%,特别适于在煤炭资源丰富的乡镇企业推广应用。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1514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89.03.08 |
申请号 | CN87105793.X | 申请日期 | 1987.08.19 |
申请人 |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翼城县机制砖厂 | 发明人 | 王贵余;颜振明;王祖侗;文立贤;王永朝;朱明德 |
分类号 | C01B31/10 | 主分类号 | C01B31/10 |
代理机构 | 中国科学院山西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卫凌秋;张承华 |
主权项 | 1、一种用青砖窑混烧制造颗粒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无烟煤为原料,方法步骤如下:①原料的予处理a.选煤,使原煤灰分保证在10%以下,b.制粉,使粒度达到d85=180-200目,c.混捏,将煤粉、煤焦油、水按65-70%,20-25%,10-15%的重量比例充分混合均匀,d.碾练进一步混合制成供成型的坯料条块,e.成型,经碾练的条块在压力下成型,制成适宜活化的条料,f.装罐,条料干躁后,称重装罐,②装窑装好条料的活化罐和砖坯以1.8-1.15(数量比)的比例装窑,③烧窑a.前火阶段:从点火开始至温度达600℃,时间70-75小时,b.中火阶段:温度600-800℃,时间40-60小时,c.后火阶段:温度800-950℃,时间45-60小时,后火结束前4-6小时从天池缓慢饮水,d.饮水冷却阶段:停止烧火,正常饮水,使温度降至40-50℃,时间60-75小时。 | ||
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165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