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长管状骨骨折闭合复位固定组合器械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套治疗长管状骨骨折的闭合复位固定组合器械。包括:闭合复位钳、外固定器、扩孔钻、V形和三角形髓内钉。使用弊扉合器械对长管状骨骨折进行手术时,不再切开显露骨折两断端即可实行骨折的闭合复位对合。闭合复位后可作外固定用或闭合复位后闭合穿髓内钉内固定用等多种功能。大大地减少了患者手术的痛苦。该套组合器械也可以分开单独使用。全套器械结构简单,价格低廉,操作使用方便,骨折固定牢固可靠,术后不需石膏外固定,是治疗长管状骨骨折患者的理想手术器械。 | ||
申请公布号 | CN2030472U | 申请公布日期 | 1989.01.11 |
申请号 | CN88219648.0 | 申请日期 | 1988.05.26 |
申请人 | 钟家兴 | 发明人 | 钟家兴 |
分类号 | A61B17/58 | 主分类号 | A61B17/58 |
代理机构 | 山东省专利服务处 | 代理人 | 曹威平 |
主权项 | 1、用于长管状骨骨折的闭合复位固定的组合器械,其特征是该组合器械是由外固定器[20],闭合复位钳[21],扩孔钻[22]和V形髓内钉[15]及三角形髓内钉[18]共同组合而成。 | ||
地址 | 山东省青州市人民医院外二科 |